
10月16日納溪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區衛計局、區教育局組織納溪區建成區范圍內的48個擁有食堂的機關單位、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在區食藥監局二樓召開納溪區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推進會。
納溪區城管局作為此次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牽頭單位在推進會上發言強調,各機關單位務必嚴格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瀘州市納溪區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實施計劃》(瀘納府辦函〔2018〕174號)文件,各單位需及時自查自糾,對照自身情況整改油煙排放情況即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使餐飲油煙達到標準排放。
同時納溪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根據前期摸排臺賬,對到會的42個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單位現場發放《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各單位將在10月25日前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的納溪區城管執法局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