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環保局開出的京環保監察罰字〔2018〕9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博悅銘大酒樓因違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被處罰款一萬元。
京環保監察罰字〔2018〕9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顯示,北京市環保局在2018年9月1日對北京博悅銘大酒樓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后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餐飲作業過程產生的餐飲油煙直接排放。
北京博悅銘大酒樓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環保局對其處以一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