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州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正處于集中整治階段。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旨在有效控制飲食業油煙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不利影響,進一步改善贛州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
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對象為贛州市城區內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即為賓館、酒樓、餐廳、單位食堂、燒烤經營戶以及產生油煙污染的食品加工企業、作坊等,包括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油煙污染,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露天餐飲(燒烤)油煙污染,使用清潔能源為燃料、規范油污泔水處理、規范油煙凈化設施(shi)安裝要求等內容。
有關單位執法人員特別強調:對期限內未完成整改或者是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單位,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贛州市城市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責令整改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責令停業整頓;對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油煙嚴重超標且不具備治理條件及市民反映強烈的餐飲單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或者是取締,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