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質,3月23日濰坊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昌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昌樂縣公安局共同發布《關于縣城區禁止露天燒烤的通告》,在劃定“禁烤”區域的同時又公布了監管措施,呼吁社會廣泛監督,一起維護城市環境。濰坊昌樂對城區禁止露天燒烤做出了明確規定,并劃定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為:東至首陽山路、南至寶通街、西至北海路、北至英軒街,禁止區域也同樣包含上述四條街道。在上述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內,明令禁止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提供場地,禁止店外經營和占道經營。
在具體監管措施上,要求各燒烤經營業戶必須使用合格無煙燒烤爐具、安裝油煙收集和油煙(yan)凈化裝置,并定期進行清洗維護,保持裝置正常運行使油煙達到標準排放。對不按規定經營或產生噪聲、油煙擾民以及造成其他社會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縣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拒不改正的將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將錄入全縣信用“黑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