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城市環境秩序、維護群眾環境利益,文登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面向社會發布《關于規范露天餐飲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進行露天燒烤;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在城市禁止區域內的道路兩旁、廣場、河岸等公共區域從事餐飲擺桌經營。禁止區域范圍: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東,虎山路以西,秀山路以北的城市區域。
	  針對露天燒烤問題,文登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并加大巡查。對于露天燒烤食品或者使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行為將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于違反規定在禁止區域內擺桌經營的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通告》中還規定餐飲業戶必須安裝功能匹配的油煙凈化設備(bei)或者是使用環保爐具,并定期進行清洗維護,杜絕油煙擾民問題的發生。同時應遵守并倡導顧客遵守《威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文明就餐、不大聲喧嘩、做文明市民、樹文明新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