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店區餐飲油煙噪聲整治實施方案》,張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轄區各鎮辦,對張店區全區2300余家餐飲企業(大型商場、賓館、醫院及學校、機關、企業食堂)進行摸排整治,對餐飲油煙、噪聲檢測超標以及檢測報告超期的餐飲單位,責令其立即予以整改,盡快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
此次摸排整治對照《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的標準要求,張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張店區全區所有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燒烤、大排檔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進行排查,包括開展排氣筒高度是否達標統計、巡查餐飲單位是否定期進行清洗油(you)煙凈化設備等。
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餐飲企業依法予以關閉或取締:在經營活動中產生油煙,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飲企業;無照、無證、經責令整改拒不辦證(照)或者是達不到辦證(照)條件的餐飲企業;商住樓內與居住層相鄰樓層經營產生油煙的餐飲,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飲企業;取締露天燒烤、嚴禁占道經營和規范攤群點以外的露天燒烤、大排檔。
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餐飲企業責令停業整頓: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或者是安裝的油煙凈化設備質量不達標、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經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排放超標,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餐飲企業;使用燃料、爐具不符合要求的。
今后張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督促餐飲企業將不合格的油煙排放口進行規范化改造。同時還將研究餐飲油煙治理的長效源頭管控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