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蚌埠經濟開發區大氣污染防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整治措施。近日蚌埠經濟開發區市容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分局三部門聯合對餐飲單位下達《關于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單位食堂限期安裝油煙凈化裝置(zhi)的(de)通(tong)(tong)知》。通(tong)(tong)知要求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時限落實(shi)油煙污染整治措施,對逾(yu)期未完(wan)成油煙凈化裝(zhuang)(zhuang)置安(an)(an)裝(zhuang)(zhuang)或安(an)(an)裝(zhuang)(zhuang)后不正常(chang)運行單位,將責(ze)令其停業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