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淄博高新區出“八招”進一步提高治污標準、強化治污措施,全力扭轉環境空氣質量惡化被動局面。
在揚塵污染管控上重拳出擊:抓好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每周組織開展不少于3次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落實施工工地“8個100%”管控要求,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和施工便道必須硬化并定期沖洗;土石方或拆遷作業必須采取高壓噴淋或灑水降塵等,并配備“霧炮”和塔吊噴霧設施;裸露土地必須覆蓋,安裝經過質控的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實現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抓好城市主次干道揚塵防治,實施深度保潔,嚴格落實“每日三沖三洗掃”作業標準,確保機動車道塵土不超過3克/平方米、非機動車道和輔道不超過8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過10克/平方米,做到路見本色,以克論凈達標,確保今年70%城區主次干道實現深度保潔。
在餐飲油煙治理上持續發力:集中力量每周定頻次常態化開展餐飲油煙、露天燒烤治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餐飲油煙未經處理、露天燒烤、油煙凈(jing)化(hua)設施(shi)不正常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無證(照)經營的飲食服務單位、流動性攤位、所有無油煙凈化裝置的固定餐飲攤點依法取締,確保9月20日前重點區域內無油煙凈化設施的流動攤位取締到位。
在移動源管控上分類施策:抓好重型柴油貨運車輛管控,按照相關要求,9月至10月開展24小時常態化聯合執法,在G205(山深線)、G309(青蘭線)、G233(克黃線)等重點路段,對公路貨運車輛和城市工程運輸車輛開展聯合執法集中統一行動,嚴厲打擊超限超載、改裝改型、冒黑煙等嚴重違法行為。抓好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摸底排查和編碼登記,修改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劃定方案;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第一時間停止作業并依法依規處罰。抓好渣土車管控,職能部門加大聯勤聯動力度,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每周組織開展不少于2次執法檢查,對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篷蓋或篷蓋不全、車輛進出工地沖洗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一經發現,責令立即取消渣土運輸資格。
在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上精準出擊:開展企業無組織排放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執法檢查,對工業自查自糾不到位,整改落實不到位,粉性(粒裝、塊狀)等起塵物料未實現密閉儲存、輸送、裝卸的,生產中仍然有肉眼可見煙塵等情形的,一律停產整治。對運輸、裝卸、生產、使用粉性(粒裝、塊狀)等起塵原輔材料的企業,廠區內道路必須采取沖洗措施,每天至少沖洗一次,堅決杜絕揚塵污染。
在秸稈焚燒管控上不出問題: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9月份開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園辦派人駐村駐點,嚴禁秸稈焚燒、燒荒、燒垃圾等行為。
在結構調整上持續加力:加快推進煤電機組整合,明確年度關停淘汰機組數量,加快推進關停淘汰。加快推進建材、化工綜合整治,按照明確的“三個一批”清單和時間節點,9月底前停止生產,年底前關停到位。在重污染天氣應對上對癥下藥。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因子實施重點管控,切實降低污染峰值。按照分級管控要求,指導企業制定“一企一策”和應急公示牌,在廠區公示欄進行公示,明確減排措施、停限產生產線及停限產設備、停限產時段、企業責任人督導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做到可行、可查、可檢測。
在“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上鞏固提升:開展對所有生產型企業大排查專項行動,按照相關方案要求,按無問題企業、整改提升類“散亂污”企業和疑似關停取締類“散亂污”企業等三類情況對所有企業進行排查、分類造冊、因企施策,對不符合產業政策、違法用地、建設以及手續不完善且排放超標等的“散亂污”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手續不完善的整改提升類企業加快手續補辦進度,嚴格按要求督導完成整改、復產;對污染治理方面設備落后或者是管理粗放的整改提升類企業,督導實施停產治理,治理完成通過驗收后方可復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