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支持紹興市空氣質量達標進位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近期進一步加強了餐飲油煙執法工作。
此次執法重點是:餐飲服務經營禁止使用蜂窩煤等非清潔能源;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施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裝置保持正常使用、油煙達標排放,禁止將油煙直接排入下水道;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各區、縣(市)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城綜合執法大隊要排查和統計上報經營單位情況,對違法違規餐飲經營者實施行政處罰,10月底前未完成整改不得經營。
通過提高對餐飲油煙的執法力度,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積極推進全市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從而提升餐飲集聚區周邊的空氣質量,加快推進空氣質量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