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絳縣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局按照《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橙色)預警的通知》(新氣治辦發﹝2019﹞14號)文件要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案,將露天燒烤和夜市納入長效管理機制,安排值班中隊每日晚間6時至9時進行巡查整治,繼續加大對新絳縣建城區內露天燒烤和北環路、南門廣場、文廟廣場南、水利局對面4個夜市集中場所的整治力度,對露天燒烤進行取締,對市場內存在使用散煤、蜂窩煤爐及焦炭爐灶情況以及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情況進行巡查。
經排查未發現四個市場內經營攤位存在使用散煤、蜂窩煤爐及焦炭爐灶情況,其中:
(1)南門市場需要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19家攤位正常運行設備。
(2)文廟綜合市場需要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9家攤位正常運行設備。
(3)北環路市場需要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18家攤位正常運行設備。
(4)水利局對面夜市需要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5家攤位正常運行設備。
露天燒烤累計共排查40處燒烤經營點,尚未發現露天燒烤。
新絳縣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局將加大巡查力度,對巡查發現的存在大氣污染的餐飲經營攤位和流動攤點堅決予以查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