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業的環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結合縣“雙創”工作要求,封開縣積極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范圍:
縣建成區內現有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
整治內容:
1、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場所,要求限期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逾期未安裝的,依法進行處罰。
2、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不正常使用的餐飲服務場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罰。
整治要求:
(一)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
在餐飲服務場所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
風機、水泵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消音隔聲減震措施,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需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二)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餐飲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確保設施正常穩定有效運行,并建立清潔保養臺賬。
各餐飲油煙企業要在12月15日前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12月底前由縣城管局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環保局對各餐飲油煙企業進行檢查,逾期未完成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希望廣大餐飲商家自覺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確保達標排放減少油煙直排污染共同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