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樂陵市啟動2020年城區燒烤油煙污染、店外就餐專項治理,推進城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區人居環境質量。
整治范圍為樂陵市城區西二環路以東、旅游路以西、挺進路以南、阜昌路以北,堅持“燒烤進店(院)、爐子入室、油煙凈化、店(院)內就餐”的原則,實現“室內操作、餐飲油煙排放達標、拒絕擾民”。
整治期間如有違反規定的經營戶將按規定責令改正,沒收燒烤爐具和違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2萬以下的罰款。超出門、窗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展示商品或者擺放落地招牌的,予以勸導、告誡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妨礙、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