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陽市羅江區城鄉綜合管理局“叫停”了該區一餐飲商家超標排放油煙行為。據悉這也是德陽羅江區城鄉綜合管理局在《德陽市城市管理條例》實施后,“叫停”的超標排放油煙行為。
德陽羅江區城管局近日接到市民投訴稱,位于德陽羅江區金雁路玉京苑小區樓下的某餐飲店油煙擾民,嚴重影響到了樓上居民的正常生活。接投訴后德陽市羅江區城管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調查。
經查看該商家雖安裝了油煙凈化設備,也在正常使用,但凈化后的油煙排放至二樓一閑置密閉的空屋內,再通過二樓出口管道排放至小區樓頂。
通過專業檢測該餐飲商家排放油煙濃度達5.36mg/㎡,超過排放標準2.0mg/㎡,涉嫌違反《德陽市城市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五款“賓館、飯店、餐館、食堂等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是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用以確保油煙達標排放,不得將油煙排入下水管網”之規定。
執法人員向商家宣傳了相關法律法規,并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商家對排煙管道進行封閉,并通過密閉的油煙管道進行高空排放油煙。
在整改過程中商家因油煙凈化設備老化、排煙管道較長,整改投入較大等多個原因,已主動放棄在該店鋪經營餐飲業,目前該店鋪已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