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打好打贏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經南陽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南陽市中心城區(高速環線以內)實行大氣管理“十禁止”:
1、禁止“六全”措施和“三員”管理制度未落實到位的各類建設工地開工建設。
2、禁止未覆蓋或覆蓋不到位、未安裝GPS定位系統的渣土、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違規上路。
3、禁止過境重型貨車入市,一律繞行雪楓路、信臣路、長江北路、北京路和環城高速;禁止大中型貨運車輛7:00至21:00入市內;禁止客、貨黑煙車輛在中心城區道路通行。
4、禁止生產、存儲、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及露天燒烤。
6、禁止存儲、運輸、銷售、使用散煤行為。
7、禁止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設施不正常使用的餐飲飯店營業。
8、禁止未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或設施不正常運行的加油站運營;禁止未安裝廢氣凈化設施或設施不正常運行的汽車4S店、汽修店運營。
9、禁止未覆蓋或覆蓋不完全的建筑垃圾、沙石堆、物料堆露天堆放。
10、禁止未落實全封閉防塵措施的商砼站和石材加工企業生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