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區環保局發布的房環保罰字[2018]1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兩頁菜餐飲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被行政處罰罰款2萬元。
房環保罰字[2018]1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5月9日北京市房山區環保局行政執法人員到北京兩頁菜餐飲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主要從事餐飲服務,經營面積138平米,有50個餐位,后廚有兩個灶眼。在檢查當中發現后廚灶臺需要配套建設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油煙凈化裝置)未建成,產生的油煙直接排放導致污染周邊環境。依據《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3.5規定:“無組織排放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5.1規定:“排放油煙的炊食業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按照要求運行。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油煙超標。”認定你公司后廚操作間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屬于無組織排放,超過油煙排放標準排放油煙。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第2頁共2頁的規定,北京市房山區環保局決定對北京兩頁菜餐飲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二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