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打好藍天碧水保衛戰,鞏固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根據《丹江口市2022年度“冬防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丹環委辦發〔2022〕18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總體目標。進一步強化工業源、移動源、社會面源、生活源等方面的大氣污染源管控,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現“冬防期”(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2月)內PM10、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優良率同比提升,為全面完成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打牢基礎。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揚塵污染控制。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污染8個100%管控要求,確保施工車輛不帶泥上路,施工現場無揚塵,工地周邊道路無灰帶、泥痕。按照“人盯工地、專人負責”的機制強化工地施工現場監管,尤其是污染天氣應對期間要加大巡查頻次,實行不間斷、全覆蓋監管。遇有5級以上風力或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開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加強物料堆場治理。加強裸地和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堆場的抑塵污染治理,全面落實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密閉改造。
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做到凈車上路、密閉運輸,無沿路遺撒。
責任單位:園區辦、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村(社區)
(二)加強道路潔凈作業。加強集鎮核心區域、農村集中安置點及村莊主干道清掃工作,重點提高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的清掃、沖洗頻次和質量,達到“晴天無灰、雨天無泥、道牙無塵、路無雜物、路見本色”目標。同時做好雪后除雪清掃保潔工作,防止雪化后道路積塵嚴重。
責任單位:環衛所、各村(社區)
(三)抓好社會面源污染治理。嚴查露天燒烤行為,加強餐飲油煙規范監管,積極推行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特別是公共機構食堂、有灶頭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降低油煙及噪聲污染對大氣環境和市民生活影響;要定期檢查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情況,督促餐飲單位及時清洗維護凈化設施,確保穩定正常運行。常態化嚴查露天焚燒落葉、垃圾等行為。公安部門要嚴格落實禁鞭相關規定。
責任單位: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綜合行政執法局、環衛所
(四)加強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企業日常監管,確保脫硫、除塵等廢氣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重點任務,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要加強對建材、有色、鑄造等重點行業和使用企業的巡查監管。對不達標、未按證排污的,綜合運用各種手段,依法嚴格處罰。
責任單位:園區辦、綜合行政執法局
(五)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督促涉VOCs企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改造,配備高效溶劑回收和廢氣深度治理系統,強化運維監管,促進企業達標排放。加強汽修行業監管,嚴禁露天噴漆作業。
責任單位:園區辦、綜合行政執法局
(六)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常態化開展路檢路查和聯合執法,重點抽檢柴油貨車、渣土運輸車、老舊車等車輛環保達標情況。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怠速尾氣污染。依法整治非法經營成品油行為。
責任單位:派出所、市場監管所
(七)加強商砼企業管理。按要求做到密閉攪拌、封閉儲藏、清潔傳輸,確保商砼站在作業、裝卸時打開噴淋設施,物料露天堆放必須覆蓋,按規范設置洗車臺,凈車出入。
責任單位:園區辦、綜合行政執法局
(八)嚴控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落實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機械還田和秸稈肥料化、原料化、飼料化等綜合利用。常態化組織開展秸稈禁燒巡查,發現火點及時處置。
責任單位: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局、環衛所、農技服務中心、各村(社區)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環委會全面加強對攻堅行動的領導,環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攻堅行動的統籌調度,并通報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各村(社區)、部門要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攻堅合力。
(二)加強宣傳教育。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切實做好冬春季大氣污染工作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大“冬防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宣傳力度,提醒公眾做好健康防護,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等相關措施,營造正向輿論氛圍。
(三)加強考核問責。環委辦會同鎮紀委適時組織攻堅專班開展施工揚塵、物料堆場、工業企業、餐飲服務、露天燒烤、秸稈及垃圾露天焚燒等巡查督查,按照《丹江口市“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辦法》等規定,嚴格考核問責,倒逼整改落實、倒逼任務落地、倒逼工程推進、倒逼環境質量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