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餐飲業行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改善我縣中心城區大氣及水體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按照“提升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轉行一批”的原則,嚴厲查處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行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煙場所,推動中心城區內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放標準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要求,規范中心城區餐飲油煙排放,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提升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和水體治理成效。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中心城區內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包括賓館、酒樓、餐廳、單位食堂及產生油煙污染的食品加工企業、作坊等。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審批關。嚴把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食品經營許可準入關,對新、改、擴建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和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市場監管部門要履行事前告知程序,要求配備油煙凈化設施、具備專用煙道,確保規范排放。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油煙污染。集中整治油煙直排、亂排行為,嚴禁餐飲油煙進入地下管網。中心城區內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必須安裝、改裝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國家、省認證的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營業期間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油煙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國家《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相關規定。在餐飲服務場所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應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三)規范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及使用要求。全面推進中心城區所有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安裝、改裝油煙凈化設施,安裝企業或個體經營戶應選擇經國家、省認證合格的凈化設施進行安裝,所有已安裝、改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必須定時維護保養,確保設施達標運行。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建檔階段(2023年4月中旬)縣城市管理局、周寧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對轄區內餐飲經營單位(門店)進行排查摸底,掌握中心城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裝置設施安裝和運行等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確定整治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期限。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4月中旬—5月底)縣工信局于2023年4月中旬前制定出臺中心城區餐飲業網點布局規劃,縣城市管理局、周寧生態環境局按照布局規劃,指導、督促需要安裝、改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和單位內部食堂自行安裝、改裝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且經國家、省認證的油煙凈化設施;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或者改造專用煙氣排放通道。對2023年5月底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依法進行查處。(三)鞏固提高階段(2023年6月后)縣城市管理局、周寧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組織對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進行組織驗收、全面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督促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并與油煙排放監管部門監控信息平臺聯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職責
(一)縣城市管理局:負責牽頭開展中心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召集相關部門開展檢查、執法、處置等工作;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會同周寧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二)周寧生態環境局:負責配合縣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做好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對中心城區現有餐飲經營單位(門店)油煙達標排放進行監管。
(三)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服務單位相關證照的審查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證照不全、超許可范圍經營、食品經營條件不符合標準的餐飲門店依法處理,嚴把食品經營許可準入關;在辦理餐飲業經營許可證時履行事前告知程序,要求新增餐飲企業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施、具備專用煙道,確保規范排放;協助城市管理局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餐飲經營單位進行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縣公安局:負責對暴力抗法、阻礙正常執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為專項整治工作創造良好的整治環境。
(五)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督促、指導新建房地產項目涉及商用或商住的建筑物配備專用煙道的規劃設計,配合縣城市管理局指導現有建筑物改造建設符合條件的煙道。
(六)縣住建局:負責指導房屋售租合同備案,房屋售租合同應載明房屋用途;負責將油煙排放通道設置納入新建、改建商業服務性質建筑圖審內容;做好其他配合工作。
(七)縣工信局:負責制定餐飲行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餐飲網點,指導協會開展餐飲行業自律;做好其他配合工作。
(八)獅城鎮:負責配合縣城市管理局、周寧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做好餐飲油煙污染調查摸底、集中整改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中心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既是解決民生關注的問題,也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信訪整改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解決大氣污染及黑臭水體問題的迫切需要,縣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科學安排執法力量,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完成。
(二)嚴格落實責任。縣直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強化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針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好油煙污染治理攻堅戰。
(三)廣泛宣傳發動。縣直相關部門和獅城鎮要采取印發宣傳單、上門宣傳、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加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爭取市民群眾、特別是餐飲經營戶對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作用,對違法經營餐飲單位(門店)公開曝光,形成廣大市民參與、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大查處力度。對在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或者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經營單位,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