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企業、個體經營者、廣大市民:
為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等九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9〕4號)和“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的要求,切實解決我市揚塵污染、秸稈等“五燒”、餐飲油煙污染、“散亂污”企業、污水直排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美好生態環境獲得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決定聯合開展為期1個月的集中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6月30日前);
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鞏固提升階段(2019年8月1日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圍
主要為: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秸稈等“五燒”專項整治、餐飲油煙排放專項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城市污水排放專項整治。
三、整治重點(一)揚塵污染重點整治: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磚瓦行業大氣污染、道路揚塵污染、渣土運輸揚塵污染、裸土揚塵污染等。
(二)秸稈等“五燒”重點整治:在禁燒區范圍內焚燒農作物秸稈、環衛垃圾、園林枯枝樹葉雜草、工業固體廢棄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建筑裝飾廢棄物等。
(三)餐飲油煙排放重點整治: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以及餐館;未安裝無煙燒烤爐具的燒烤攤點;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未正常使用、維護,油煙排放不達標的餐飲服務單位;群眾反復投訴舉報油煙擾民的餐飲服務單位。
(四)“散亂污”企業重點整治: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
(五)污水排放重點整治:城市污水直排口和城市黑臭水體。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各相關單位、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通告要求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問題整改,主動糾正其違法違規行為;對逾期整改不到位和在集中整治階段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巴中市生態環境局
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