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落實《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各項要求,實現2016年度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根本出發點,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減少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為目標,以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深化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控制城市大氣污染、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等為主要措施,依據《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總體要求,進一步明確2016年度重點工作內容、牽頭單位、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全力推進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可吸入顆粒物及細顆粒物濃度削減目標,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優良天數不低于190天。
三、主要任務
蘭考縣屬農業大縣,工業基礎薄弱,因此我縣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在遏制低空面源污染。
1、規范化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進一步規范化管理并繼續擴大我縣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面積要達到我縣建成區面積的70%以上。禁燃區域內嚴禁燃燒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類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不得將其他燃料燃用設施改造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并逐步取消禁燃區內的高污染燃料銷售網點。限期拆除或改造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設施。
2、拆改城市燃煤鍋爐
2017年12月底前,制定“一區一熱源”規劃,逐步取消集聚區內分散燃煤鍋爐。
3、大力治理餐飲油煙、禁止露天燒烤
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大對縣城建成區內飲食服務業以及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茶爐大灶等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力度,推進新建飲食服務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提升工作。進一步規范經營性露天燒烤,嚴厲查處城區內垃圾、農作物秸稈、樹葉露天焚燒行為。嚴格禁止在重污染天氣嚴格禁止露天燒烤。
4、大力開展城市揚塵治理
(1)強化施工揚塵管理。縣住建局根據省住建廳相關管理規定,對施工揚塵、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漿、渣土運輸等進行規范。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
(2)遏制道路揚塵。縣環衛局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管理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機械清掃化率,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遏制道路交通揚塵。
(3)開展工業堆場治理。縣環保局根據省環保廳相關要求,全面開展工業堆場揚塵綜合治理。強化工業企業煤堆、土堆、料堆、拆遷廢物的監督管理。
(4)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石化行業全面推行設備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加強生產、儲存和輸送過程無組織VOCs控制,完成有機廢氣綜合治理。
(5)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縣公安、環保、交通等部門共同負責,嚴格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依法落實國家機動車尾氣檢驗政策,對未經環保檢測合格的車輛,不得發放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6)加快淘汰黃標車與老舊車輛。縣公安、環保部門共同負責,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淘汰黃標車工作任務。
5、加強農作物秸稈焚燒監管
(1)縣農業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負責,縣環保、公安等部門配合,禁止農作物秸稈和垃圾廢物露天焚燒,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控制秸稈焚燒責任體系。
(2)積極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鼓勵支持河南瑞華生物發電環保公司消納本地農作物秸稈,發展生物質能源,實現秸稈綜合利用。
6、全面推進制度建設
(1)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停產關閉。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促進企業主動調整原料結構和產品結構,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落實執法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監察機關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2)公開環境信息。要定期在主要媒體上發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企業污染物排放狀況、治污設施運行情況、監督執法處罰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實行目標管理。將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建立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縣政府與有關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將藍天工程行動計劃中的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確保任務明確、項目清晰、資金保障。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環保部門要加強對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的指導和監督,統一協調組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大氣環境監測,加強監管執法,削減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并制定監督考核獎懲辦法;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組織推動優化產業布局,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加快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加大清潔能源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工信部門負責落實工業項目準入標準,提出落后產能淘汰計劃并組織實施;公安交管部門制定機動車管理措施,黃標車、老舊車限行方案;住房和建設部門推進城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城市及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城市綠化;商務部門做好黃標車、老舊機動車淘汰、回收及拆解工作,配合做好油氣回收工作;財政部門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財稅補貼激勵政策;林業部門加強城市周邊生態林建設;農業部門加強農業生產活動對大氣造成污染的防治及秸稈綜合利用推廣和農村新能源利用;氣象部門加強環境氣象觀測,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監察;組織部門負責對政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環保職責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排污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并滿足當地總量控制要求;要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按照《河南省藍天行動計劃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協調考核和通報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考核問責。根據《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考核辦法》,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單位實施年度考核。對未完成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或“一票否決”。必要時由監察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整改。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的有關責任人,嚴格追究責任。對達不到治理要求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單位,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或取締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