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結合仁壽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2016年,縣城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5%以上,空氣質量(AQI)優良率達到85%以上。
二、工作重點
(一)持續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
加大燃煤小鍋爐的淘汰力度,支持企業使用燃燒生物質燃料的鍋爐,確保全年完成淘汰15臺燃煤小鍋爐(詳見附件1)。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責任單位:縣工商質監局、縣經信局等
(二)重拳整治城市揚塵污染。
1.規范建筑工地揚塵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六不準”和“六必須”,建筑工地揚塵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縣城市行政執法局,各園區管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
2.嚴格控制交通揚塵。縣城區街道、迎賓大道、仁壽大道和縣城南區等車輛和市民往來密集區域每天沖洗2次以上,其他路面每天沖洗1次以上,出現重度污染等極端天氣沖洗頻次增加1倍以上。國道351線、國道213線、高速路連接線等重點通行線路要堅持每天清掃、每月沖洗不少于1次。縣城區直徑10公里內的砂石堆場必須覆蓋防揚散、圍堰防流失、車輛防泥沙上路。
牽頭單位:縣城市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
(三)深入推進工業企業廢氣深度治理。
1.強化廢氣深度治理。每小時20蒸噸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部安裝使用脫硫脫硝設施;開展家具制造、機械制造、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責任單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經信局、各園區管委會等
2.大力實施清潔燃料改造。城市建成區內工業企業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一律使用清潔能源;工業企業的堆場要建設密閉料倉與傳送、自動噴淋、頂篷、防風墻等裝置和設施。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責任單位:縣經信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四)全面啟動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在用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駛。大力加強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大力查處農用車、拖拉機和其他高排放工程車輛入城。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機局等
(五)積極推進餐飲油煙專項整治。
城市建成區大中型餐飲及以上全面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凈化效率達到95%以上;禁止露天燒烤,6月底前全面完成燒烤爐灶進店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強化源頭控制避免反彈,縣工商質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衛生計生局等部門要在行政許可中對能源使用進行審查,督促業主嚴格執行縣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公告》的相關規定。
牽頭單位:縣城市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文林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縣工商質監局、縣衛生計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六)切實抓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1.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推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創新和區域化、多途徑、多層次綜合利用,確保今年秸稈利用率達到82%以上。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環保局、縣農機局、縣投資促進局等
2.嚴查露天焚燒秸稈和其他生物質。進一步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全面實現“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的目標。
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大氣污染防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創建“四川省環境優美示范縣城”的重要措施,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目標、責任、任務、項目、資金“五落實”。
(二)進一步增添措施,加大投入。
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整合各類有利于大氣污染治理的項目、資金和政策,落實節能減排的各項措施,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大氣污染治理,鼓勵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營。
(三)進一步強化督查,嚴格問責。
縣監察局將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納入“庸懶散浮拖治理平臺”專項督查,加大明查暗訪力度;縣大氣辦、縣政府督查室將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和通報;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履職缺位的單位和個人追究責任。
附件:1.仁壽縣2016年燃煤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2.仁壽縣2016年企業大氣污染防治項目清單
3.仁壽縣2016年餐飲行業治理項目清單
4.仁壽縣2016年關停和淘汰落后產能項目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