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全面提升城區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即日起,對餐飲油煙污染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
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未按規定辦理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依法予以取締。
2
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安裝使用標準的油煙凈化裝(zhuang)置(油煙凈化器(qi)、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等),安裝的設施不得影響城市容貌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3
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服務單位,應在下發整改決定期限之前安裝到位;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但未正常使用或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應在下發整改決定期限之前自行整改到位,拒不安裝和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生態環境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對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清潔、維護保養,確保油煙達標排放。未按規定定期清潔、維護保養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整改,并處罰款。
5
露天燒烤食品須在政府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其他地點私自經營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違者,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整改,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6
油煙凈化裝置的安裝及維護所需經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由餐飲服務單位自行承擔。
7
本通告所稱餐飲服務業,是指城市建成區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酒店、飯店、火鍋店、燒烤店、快餐店、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及其他產生油煙的場所。
8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城區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污染違法行為都有權監督、舉報。舉報電話為12369。
遜克縣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