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秋冬季不利氣象條件,按照科學研判、積極干預、壓實責任、協調協同的工作思路,以“控煤、減排、管車、降塵、禁燒、治油煙”為主要舉措,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持續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開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攻堅時間
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基本思路
圍繞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以燃煤整治、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機動車尾氣治理、企業排污監管、揚塵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問題排查整治、涉VOCs重點企業治理、露天禁燒和禁燃禁放、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為主要舉措,加強應對污染天氣,強化PM2.5與臭氧協同管控,完善機制,壓實責任,持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三)主要目標
在“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基礎上,力爭實現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2021年度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完成省下達考核目標任務。加強對O3、CO、NO2和SO2指標的管控,減少氣態污染物濃度高值出現頻次,統籌推進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完成VOCs和NOx減排考核任務目標。
二、主要措施
1.嚴格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各地以化工、醫藥、建材、有色、煤電等行業項目為重點,包括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業爐窯、鍋爐的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對擬建設項目嚴格環評審批,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要堅決整改,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要求,推動在建和擬建“兩高”項目提高能效、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水平,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放。(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深入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整治。繼續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各地梳理轄區內畜禽養殖等其他散煤燃燒情況,依法依規整治違規銷售散煤行為。加快推進省級開發區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對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進行摸底排查,對不能達標排放的分散燃煤鍋爐督促整改。對生物質鍋爐違規使用燃煤問題進行排查,各地要制定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方案,開展一輪次專項整治。推進6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建立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清單臺賬,對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和90個工業爐窯提標改造項目進行“回頭看”。推進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進行清潔能源替代。對采取脫硫除塵一體化、脫硫脫硝一體化等低效治理工藝的應進行升級治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采用氧化鎂、氨法、單堿法、雙堿法等脫硫工藝的,在2021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一次檢修,防止造成脫硫系統堵塞,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完善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嚴格源頭管控,全面實施國六階段排放標準,加大對數據造假機動車環檢機構的執法力度。充分利用機動車監控平臺加大對黑煙車抓拍、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加快推進I/M制度的建設。完善生態環境、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協作機制,開展重點路段常態化路檢路查,柴油貨車年度路查及抽測數量不低于當地保有量的20%。加強對大型工礦企業、重點用車單位、重點施工工地、重要物流園區、鐵路(碼頭、機場)貨場等用車大戶的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摸底排查,建立車輛臺賬,對未上牌非道路移動機械查缺補漏,定期開展入戶監督抽測。結合敏感點精細化管控方案,制定重點時段交通干道的疏導方案。積極謀劃我市重型柴油車OBD遠程在線監控建設,進一步提升“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能力。持續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持續開展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整治行動。試點開展柴油貨車油箱、尿素箱抽取樣品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加強重點涉氣企業排污監管。以水泥、有色冶煉、磚瓦以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企業為重點,開展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專項整治行動,各縣(市、區)在對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CEMS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對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推動工業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穩定運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回頭看”工作,對轄區內“散亂污”企業清單進行更新,定期“回頭看”,重點排查城市交界區域、工業集聚區、農村“散亂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企業,防止“散亂污”企業異地重建、死灰復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5.扎實推進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嚴格落實《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加大對企業的宣貫力度,督促其在年底前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廢棄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完成一輪排查工作。同時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一輪檢查抽測,對監督幫扶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抽測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組織企業在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限時整改。培育樹立一批VOCs治理標桿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帶動行業治理升級。(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6.深化VOCs重點企業治理。深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行業省、市重點企業的治理成效,督促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實治理措施,繼續推進重點園區落實“一園一策”治理要求。依據《江西省涉VOCs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指南(試行)》要求,各地要加大對企業分級清單的審核把關,并在首輪績效評級工作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梳理思路,結合“一企一策”評審,完成第二批市重點企業的績效分級工作和轄區內第一批省市重點企業信息填報工作,2021年11底前,完成第二批重點企業信息填報工作。以績效分級為抓手,鼓勵建立分級管控細則,實施企業差異化管控,動態化管理,督促、引導企業提高VOCs治理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各地清單由市生態環境局匯總抽測。(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精細治理揚塵污染。差異化管控建筑工地揚塵,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建立建筑工地紅黃綠牌掛牌管理制度,通過“六個百分百”要求以及場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掛牌達標排放落實情況、督察發現問題情況及信訪投訴情況等因素,實施不同級別的綠-黃-紅牌工地分類,通過實施差異化、動態化管控,已評促改,達到以改促優。強化道路揚塵整治,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外環路、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放的建設裸地,以及廢舊廠區、物流園、大型停車場等進行排查建檔,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及時整治揚塵。各地要依托道路揚塵考核機制,對揚塵管控成效實行每月排名通報,以考核獎勵壓實責任。對道路揚塵、施工揚塵、裸地揚塵等進行防治,實行差異化管控,精細治理。建立建筑工地紅黃綠牌掛牌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渣土車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市城管局開展城區各主次干道揚塵防治工作,按照環衛規范,強化道路抑塵保潔措施,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雨后進行道路清淤,嚴控渣土運輸車輛,確保遮蓋密閉、行駛路線時間符合規定;強化裸地揚塵防治,停工工地須對場內裸地進行防塵網無縫覆蓋,并對轄區內裸土覆蓋情況進行巡查。各地要依托道路揚塵考核機制,對揚塵管控成效實行每月排名通報,以考核獎勵壓實責任。(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8.強化露天禁燒和禁燃禁放管控。各地要組織開展秋收階段露天禁燒專項巡查,重點緊盯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種前4個時段,加強田間地頭巡邏檢查。強化地方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村組基層組織作用,多種途徑加大露天禁燒的宣傳力度,增強城鄉居民露天禁燒意識。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利用無人機、視頻監控等多種手段加強監控和考核,推進“人防”“技防”相結合,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嚴控城市露天焚燒行為,突出管住焚燒垃圾、焚燒枯枝落葉及祭祀焚燒等行為,管住城區開荒種菜燒草木灰漚肥的行為。推動各縣區建立露天焚燒行為隨手拍、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動全民參與監督。(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加強春節、元宵等傳統節日重點時段的禁燃力度,提前制定宣傳方案,將禁燃禁放要求廣泛告知群眾,對違規販賣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9.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格落實對城市餐飲經營戶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和運行率進行排查,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充分運用限期整改、行政處罰、限制經營、停業整頓等措施,加密城市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規模以上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運行及清洗情況的檢查頻次,全面取締無油煙處理設施的燒烤攤位,推行無煙燒烤。(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0.科學應對污染天氣。完善污染天氣事前預判、事中跟蹤、事后評估工作機制,科學應對污染天氣。要聯合氣象部門會商,結合周邊地區空氣質量預報,提升本地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精準度。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修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關鍵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調度,協調解決重點問題,切實做到部署到位、落實到位、完成任務到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指導各地落實重點任務。各地要充分總結分析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的經驗教訓,避免因目標任務進展超出預期而松懈倦怠,對企業放松監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標任務難度大而畏難退縮,不擔當作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為完成目標任務而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以及不顧實際情況長時間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簡單粗暴“一刀切”式做法。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認真對照《吉安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全面梳理各項任務措施,建立臺賬,查漏補缺。要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任務逐級細化,以中心城區為重點,明確工作任務、職責,制定工作任務完成時間表,指定責任人,建立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度機制,定期對當地主要任務開展督查督辦行動。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強污染源監測能力建設,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全面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推進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及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企業自行監測數據質量,對監測數據質量差甚至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機構和人員名單進行曝光。
(四)加強幫扶指導。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主要任務,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做好監督幫扶工作,寓監督于幫扶之中。加強聯合執法,在“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質量監管、涉VOCs產品質量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制定監督檢查方案,明確措施,細化要求,自行組織開展秋冬季攻堅督查。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將以環境問題突出且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的地區為攻堅督查重點,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根據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對空氣質量反彈明顯、空氣質量排名靠后的縣(市、區),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視情適時派出市級強化督查組,開展駐點督查。對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進不力,影響全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嚴肅追責。
(六)加大輿論宣傳。通過開設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欄或專題,大力度宣傳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開展情況,并定期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對污染控制、污染治理、處罰情況進行公布,鼓勵群眾參與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