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陜西省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現就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韓城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負責全市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教育、行政審批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
二、治理范圍: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酒店、餐館、燒烤經營戶、快餐店、食品加工企業、集貿市場產生油煙的食品攤點以及醫院、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產生油煙污染的其他場所。
三、治理時間:2024年8月至2027年12月
四、法律規定:
1.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定期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
2.使用清潔能源;
3.油煙不得排入下水管道;
4.設置餐飲業專用煙道,專用煙道的排放口應當高于相鄰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煙道;
5.定期對油煙和異味處理裝置等污染物處理設施進行清洗維護并保存記錄;
6.營業面積一千平方米以上的餐飲,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
7.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設在居民住宅樓、未設立配套規劃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
8.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進行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五、法律責任:餐飲服務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或關閉。
六、執法保障:對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和辱罵、威脅、毆打執法人員,妨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法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舉報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污染違法行為都有權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913-5301686。
特此通告。
韓城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