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魅力鷹潭·幸福家園”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部署,著力改善城區環境面貌和人居環境質量。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集中利用三年時間在街道開展城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大和省、市、區相關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強力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抓手,以打造干凈、整潔、有序的城區環境為目標,嚴格厘清部門和屬地管理范圍和職責,強化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強化源頭管控;突出以人為本,強化宣傳引導,依法集中治理;建立常態管理機制,徹底解決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管理不嚴等問題,合力扭轉城區環境整治不徹底的局面,為助推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自2018年6月起,利用三年時間,堅持問題導向,在街道開展城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通過開展“三大戰役、23個專項行動”,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實行城市雙修,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做到“一年有變化,兩年見成效,三年大提升”,推動城市環境更加優美、功能更加完善、治理更加有序、特色更加彰顯,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加持續,將交通打造成宜居、宜業、宜游的街道。
二、重點內容
按照全面推開、分類推進、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總體思路,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通過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綜合改革,實施三大戰役,切實改善城區環境。
(一) 認真開展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綜合改革
一是充分發揮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軍、主戰場、主陣地作用。街道成立以黨工委書記為組長,辦事處主任為副組長,各社區居委會、轄區派出所、掛點幫扶單位等組成的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辦事處主任具體負責,一名街道科級干部專職負責的工作機制,做好轄區內環衛作業、市容市貌管理和行政執法等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充分發揮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和載體作用。強化社區自主管理能力,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發動,引導教育居民“門前三包”,負責違法建設和市政園林的巡查、發現、報告工作,做好轄區內環衛和市容監管工作,組織引導居民自治,成立無物業封閉式小區業主委員會等工作。
三是充分發揮掛點幫扶單位參與城市管理積極性。按照《月湖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網格化管理意見》有關要求,掛點幫扶單位督促掛點干部進網格、包路段,做好掛點社區的協調服務和聯絡等工作,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每名掛點干部身上。
(二)打好城市管理三大戰役
1. 城市治理攻堅戰
(1)拆違拆臨專項行動。一是認真調查摸底。以壓占五線(城市道路紅線、園林綠線、水域藍線、歷史文化紫線、市政基礎設施黃線)為重點,各社區居委會應及時將亂搭亂建、超期臨建、改變規劃用途、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樣等違法違規建筑調查摸底表上報街道執法中隊。二是嚴格控制增量。在確保零增長的同時,堅持“露頭就打”的原則,加強巡查,做到全覆蓋無盲區。發現一起,拆除一起,絕不手軟。三是逐步消化存量。每個社區對違法建設的整治要科學安排計劃,7月份每個社區要選準一個試點街巷報街道城管中隊進行集中整治,全力以赴打好集中攻堅殲滅戰。2018年重點整治城市出入口、老城區等地段,查處違法建設比例不低于70%。2019年重點整治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地段,并鞏固前期整治成果,消除存量違法建設。(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2)環境治理專項行動。一是嚴格落實網格責任。2018年開展街道衛生大掃除,嚴格落實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網格化管理責任;二是積極協調解決問題。統籌協調解決社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幫扶單位掛點干部包路段、進網格與社區一道開展全面排查清理整治衛生死角等環境整治工作;三是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2019年全面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試點,2020年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3)道路建設提升專項行動。積極配合市、區打通鷹西南北通道,進一步緩解老城區南北向交通壓力,形成“四縱四橫”的主干路網格局;積極配合完成鷹潭大橋建設,連接老城區與信江新區的中心商業區,形成一江兩岸新商圈;打造精品綠道線路、改造城區道路、打造精品景觀路、整治精品商業街等工作。(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4)街面美化專項行動。積極配合市、區街面美化工作,負責轄區內道路日常巡查和維修工作,保障路面平整無積水、人行道道板平整牢固、盲道鋪筑到位、路沿石齊整完好;負責對轄區內已建成道路但未實施人行道建設的路段,利用三年時間按照海綿城市有關要求鋪設人行道板。(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5)城市部件提升專項行動。用好城維改造資金,對老城區行車道12米以下道路和小區路燈、亮化設施、樹池、路沿石、窨井蓋、交換箱、果殼筒(箱)、垃圾窖、道路標識標線等城市部件、城市家具全面修復。一是全面摸排市政問題。各社區居委會在6月中旬將轄區范圍內需修復的市政設施上報區城管局。二是逐步安排修復計劃。街道執法中隊根據輕重緩急制定計劃,逐步完成老城區的市政設施的修復。三是認真開展提升行動。路燈的維護和化糞池、下水道的清掏以及園林綠化的管養等工作。(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6)綠化提升專項行動。積極配合市、區里加大城市綠地建設力度,拓展綠色空間,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立面、屋頂、公交站點、停車場等構(建)筑物,推行立體綠化。街道力爭2018年完成轄區內閑置地、侵占綠地的菜地、裸露地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臺賬。(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7)市容清理專項行動。繼續配合市、區推進背街小巷綜合改造工作,做好背街小巷的路面硬化、瀝青攤鋪等基礎設施優化,下水管網、路燈等配套設施的修繕管理等工作。2018年7月前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作,切實解決背街小巷路不平、燈不亮、水不通、蓋不穩、墻不凈等問題。利用兩年時間逐步提升市容市貌:一是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橫跨街道、巷道的電源線、電話線、電視信號線、網線等各類架空線纜,按照入地、入管、貼墻、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設。二是完善城區背街小巷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規范店招設置,從嚴把握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條件,依法拆除不符合規劃審批條件、影響市容觀瞻、超出審批期限的各類戶外廣告。三是整治老城區小街小巷、小區和樓棟內“牛皮癬”等亂張貼行為,清理廣告條幅。四是整治占道經營,合理設置臨時攤點“便民疏導點”,加大商業街區、廣場等公共場所垃圾亂扔亂倒、車窗亂拋、無序遛狗勸導力度。(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8)公廁革命專項行動。完成轄區內公廁現狀調查,配合市、區城管局完成城區公廁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拆除臨時簡易廁所,鼓勵條件成熟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向公眾開放自有廁所。強化公廁日常監管,實施24小時公廁開放。(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9)智慧監管提升專項行動。積極配合市、區里結合智慧新城建設,對照“03”專項成果轉化有關要求,建立基于移動物聯網技術的城市環境保護監測體系、水利資源信息體系,加強智能化城市部件管理、自動化城市問題事件管理、網格化采集平臺等智慧城管新模式。配合市、區城管局完成智慧城管系統建設與智慧市政監管測試及推廣工作;按照全域一體部署完成本轄區智慧照明項目。(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0)城市交通整治專項行動。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停放泊位,采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非機動車停放專業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參與,盤活單位、小區、道路、公共區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車資源,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2020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區小街小巷所有道路的非機動車停放泊位設置工作。積極發揮各類基層組織作用,宣傳引導居民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秩序,做到走路不亂穿馬路、騎車不亂停亂放、開車嚴守交通規則。(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1)農貿市場整治專項行動。積極配合市、區里加強農貿市場內部管理,整治農貿市場無序擺賣、市場外溢、環境臟亂等現象,實現場內設施完善,排水通暢、攤位設置合理、經營規范有序,同時加強城區馬路市場的整治力度。(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2)小區整治專項行動。一是繼續開展“美麗家園”建設,2018年重點對城區未進行環境整治的小區,對封閉式小區(包括單位樓院)、開放式小區(含單位宿舍樓)、城中村及市民私人樓院進行刷新;二是對中心城區暫時沒有啟動施工項目用地、臨街未拆除的村莊設置文化墻進行隔擋。三是開展無物業封閉式小區專項整治行動。利用三年時間重點改革完善街道監管與社區自治的管理體系,按照“路平、燈亮、水通、蓋穩、墻凈、線齊”的要求,完善服務設施;建立健全小區物業管理,對無法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開放式小區,引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管理。7月底全面完成封閉式小區引入物業企業專業化管理或引導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管理。(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3)舊城、城中村改造專項行動。按照上級城市總體規劃和片區規劃,配合市、區有關部門開展舊城、改造專項工作。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度計劃,扎實做好項目前期的房屋摸底調查等征收前期工作,按市、區相關部門要求和項目具體情況逐步推進改造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計劃內的舊城改造的征地拆遷工作。(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2. 藍天行動保衛戰(3項任務)。
(14)城區餐飲油煙整治專項行動。推廣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推動小餐飲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規范燒烤管理。嚴格控制在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組織開展轄區范圍內餐飲油煙、露天燒烤、野外烤火整治工作,每個社區在7月5號之前上報一條無餐飲油煙示范創建街巷進行重點整治;對無整改條件的餐飲業予以關閉或督促其轉行,有效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5)洗城專項行動。持續深入展開“洗城行動”,每月洗城2次以上,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實行門前包干制,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定期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加密城市保潔頻次,提高保潔標準,加強轄區道路機掃保潔力度,確保城市清潔高標準全覆蓋。(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6)禁燒禁放專項行動。一是全面依法禁止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雜草、建筑垃圾等露天焚燒行為,2018年底前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二是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輿論引導,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大違禁燃放懲處力度,讓廣大市民養成在禁限放區自覺做到禁放、限放的行為習慣。(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3. 水體治理殲滅戰(2項任務)。
(17)河湖水域治理專項行動。按照《江西省2018年“河長制”工作要點》和《江西省2018年“清河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實加強河湖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進一步加強河湖觀察,強化岸線利用保護和監管,有效遏制江河湖泊管理范圍內違法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丟亂棄等現象發生,保障防洪安全,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促進水生態文明。(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18)劣Ⅴ類水(黑臭水體)治理專項行動。一是完成全國黑臭水體監督平臺項目整治任務,采取控源頭、疏內網、優生態等整治辦法,多措并舉,綜合整治。二是開展中心城區湖泊水體黑臭及劣Ⅴ類情況摸底排查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區水體生態達標,達到三類水質標準。(責任單位:街道執法中隊、各社區居委會)
三、實施步驟
城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分三年、三個階段實施,各階段安排不截然分開,可交叉進行,由各社區居委會根據工作時間做出具體調整。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制定三年行動工作總體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對城區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進行總動員、總部署。具體任務責任單位應結合實際,根據總體方案制定細化具體行動方案,排出行動的任務書、時間表、作戰圖,明確階段目標、專項任務和實施步驟,并廣泛發動新聞媒體持續保持高強度、高密度的宣傳聲勢,營造濃厚氛圍,動員全民參與。
(二)全面行動階段(2018年8月-2021年3月)。
各社區居委會、各轄區單位層層明確活動范圍、任務、時間和標準,落實責任主體,落實工作分工,落實獎懲措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高效工作機制。通過集中各種資源、項目、資金完善基礎設施,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城區環境面貌有明顯改觀。
(三)建章立制階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探索并形成三年行動工作中良好的項目建設機制、城市運行管理機制,推進典型示范,建立常態化監督管理和考評獎懲機制,使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步入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軌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成立由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總負責,辦事處主任為總指揮,街道分管領導為副總指揮的交通街道城區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指揮部,各社區居委會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執法中隊,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健全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調度例會制度。指揮部每半月調度一次;二是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社區居委會要安排專人定期逐級上報整治推進情況;三是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制定《交通街道城區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辦法》,結合市、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督導檢查安排,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具體考核獎懲辦法另行制定。
(三)強化宣傳引導。在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上開辟專欄,作為環境整治行動的宣傳陣地,積極宣傳整治工作成果,曝光環境突出問題,廣泛發動群眾,接受群眾監督,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