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我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奮力打贏藍天保衛戰,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戰略部署和《江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鷹潭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主要目標
2018年,全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9μg/m3以內,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持續下降;全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較2015年削減12.69%、8.73%。2018年和2019年優良天數比例完成省、市下達目標。
到2020年,全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6μg/m3以內;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3%;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明顯下降;全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較2015年削減13.42%、14.55%。2018年空氣質量考核目標見附表2。
二、重點任務
我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是以“控煤、減排、降塵、禁燒、禁放、治油煙”為工作重點;堅決打好春節等特殊節日的煙花爆竹禁限放以及夏秋季秸稈禁燒攻堅戰,實現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
(一)堅定不移削減燃煤污染
1.調整能源消費結構。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到2020年,全區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逐年提高,不斷提高風電、水電等其他清潔能源消費占比。加強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廣潔凈煤技術。嚴格煤炭經營企業產品質量管理,確保供應符合使用、銷售標準的合格煤炭,打擊違規銷售散煤行為。(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
2.積極推進清潔能源利用。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原則,加強清潔能源供應和利用,推進天然氣管道建設,穩步推進開發區“煤改氣”工程。在保障民生的情況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設天然氣熱電聯產、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替代燃煤機組。持續提高天然氣消費占比。加快開發新能源,統籌風能資源和項目布局,積極發展光伏發電。(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科技局、區國土局)
3.深化燃煤鍋爐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和細化燃煤鍋爐管理臺賬。建立全年燃煤鍋爐治理清單,燃煤鍋爐在煤改氣的過程中要同步實現低氮燃燒技術改造。2018年,完成省級要求的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含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任務,啟動市建成區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到2020年,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含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市建成區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基本完成清潔能源替代。依法嚴把準入關,城市建成區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責任部門:區商務局、區科技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環保局、區發改委)
(二)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4.堅定不移淘汰落后產能。突出重點行業,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環境質量得到改善。(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環保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安監局)
5.加快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落后產能和“僵尸企業”,以及環境風險、安全隱患突出而又無法搬遷或轉型企業,協助市級依法實施關停;到2020年底前配合市里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任務。(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環保局)
6.開展工業企業專項整治。開展水泥粉磨站、各類攪拌站及煤氣發生爐專項整治,對大氣污染排放不達標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完成整治改造實現達標排放后方可生產,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業,堅決關停取締,2018年底,完成集中整治任務。2019年起,每年開展“回頭看”。(責任部門:區環保局)
7.促進廢氣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對全區工業企業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和評估,實行工業污染源清單制管理模式,重點排污單位應確保在線監控正常運行,監測數據真實準確。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類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源排查和評估,對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逐一建檔。到2020年,全區各類廢氣工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環境守法成為常態。(責任部門:區環保局)
8.深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動實施《“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環大氣〔2017〕121號)。扎實開展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五大行業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污染第二輪調查,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五大行業VOCs排放清單信息庫,按行業明確整治方案和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主要行業VOCs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關停。加強轄區內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油罐氣罐車日常監管,確保油氣回收裝置正常使用,其中儲油庫、加油站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開展年度油氣回收檢測,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將檢測報告提交環保部門。(責任部門:區環保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中石化鷹潭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鷹潭銷售分公司)
(三)強化城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9.規范施工工地管理。認真做好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現場要按照“六必須(必須設置規范圍擋作業、必須濕法壓塵作業、必須硬化場內道路、必須設置使用沖洗設施設備、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六不準(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運渣車輛超載、不準高空拋撒垃圾、不準無證排放垃圾、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的要求規范管理,工地圍擋外5米距離內的保潔由建筑工地業主負責,工地出入口要設置洗車臺、沉淀池和車輛清污設施。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建設的,要進行綠化、鋪裝、遮蓋以及其他防塵措施。到2020年,完成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施工揚塵治理體系構建。(責任部門:區城鄉規劃建設局、區城管局、區新城管理局、市物流園管理中心、區城改辦)
10.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強化路面養護、保潔,增加真空吸塵車等機械化車輛,逐步加大機械化等低塵作業方式和環衛專業沖洗的力度,減少道路二次揚塵,重污染天氣適當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渣土運輸車輛推行公司化運營,全面實現渣土運輸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營和智能化管理,推動車輛安裝密閉裝置,加裝GPS定位系統,嚴厲查處執行不到位的運輸車輛。(責任部門:區城管局、區新城管理局、區發改委、市物流園管理中心)
11.深入開展“洗城行動”。持續深入展開“洗城行動”,每月洗城2次以上,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實行門前包干制,全面清洗道路、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定期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保潔要加密頻次,提高標準,加強轄區道路機掃保潔,確保城區清潔全覆蓋。(責任部門:區城管局、區新城管理局、區發改委、市物流園管理中心)
(四)禁止露天焚燒行為
12.強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依法禁止露天焚燒。出臺《秸稈綜合利用方案》,加強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稈利用重點區域支持政策,到2020年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針對農作物種類,制定發布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標準并組織實施,嚴格控制農作物留茬高度。落實農作物收割機械準入制度,推動所有收割機械配備秸稈粉碎或打捆相關設備,將秸稈粉碎或打捆相關設備列入農機補貼目錄。推動成立禁燒辦公室,加大秸稈火點監控力度,特別加強中心城區周邊地區的秸稈禁燒管理工作。全區所有鎮(街道)要落實主體責任,必須建立秸稈禁燒網格化管理機制,將管控網格延伸到村組,建立秸稈禁燒資金獎罰機制,充分發揮專項資金引導和激勵作用,確保秸稈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農林糧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道)
13.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燒行為。因造林整地、燒除疫木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必須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加強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燒監管,全面落實城市建成區禁止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雜草和建筑垃圾要求,2018年底前鎮(街道)建立網格化的監管機制。(責任部門:區農林糧局、區城管局、各鎮街道)
(五)精細化管理生活類大氣污染源
14.減少生活類VOCs排放。推動城市建成區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穩定運行,試點在部分大型餐飲場所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嚴格監控油煙凈化效果;將餐飲油煙管理要求納入星級賓館、旅游景點的評定和復核;規范燒烤管理,主城區依法禁止露天燒烤。到2020年,配合市級試點建成3條以上餐飲無煙示范街,引導健康綠色飲食習慣;大力推進城市建成區汽車維修行業VOCs專項整治;推廣VOCs含量低的涂料、溶劑等原輔材料,從源頭上減少VOCs污染排放;完成全區范圍內的干洗行業VOCs綜合整治。(責任部門:區城管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環保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新局)
15.嚴格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實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加強日常管控,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并嚴格落實到位,加大對違禁燃放的懲處力度,切實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大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輿論氛圍,自覺形成市民約束監督。(責任部門:月湖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各鎮街道)
(六)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6.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應急期間要嚴格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實施停產;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督察,加大建筑工地日常巡查頻次,暫停市中心城區燒烤攤點。健全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責任部門:區環保局、區商務局、區城管局、區規劃建設局)
(七)強化科研完善配套
17.強化科學治霾。為使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更加科學,更加精準,未來三年,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摸清本地污染物排放情況;跟進市級持續開展顆粒物源解析工作,找準主要污染因子,為科學有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核心數據支撐,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為重污染天氣采取應急措施提供充足時間。(責任部門:區環保局)
(八)依法行政鐵腕治污
18.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和懲治力度。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全面推進智慧環保平臺建設,借助科技手段和信息化平臺,實現精準執法,提升監管效率。整合執法資源,優化聯動機制,借助市縣級環境執法力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問題,采取交叉執法、巡回執法、突擊執法、明查暗訪等方式,常態化開展涉氣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建立問題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實施處罰措施,不得降格處罰或簡單給予經濟處罰,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執法監管體系,形成高效聯動、嚴懲重處的執法協同體系。(責任部門:區環保局、月湖公安分局、區法院、區檢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空氣環境質量的好壞,事關全區人民的身體健康,提升全區空氣質量是一項政治任務,民心工程。各相關牽頭部門單位、鎮(街道)務必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行動計劃和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制定2018-2020年配套工作方案,并報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方案需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統一協調和指導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從2018年6月開始,市政府將進行工作調度和通報。各相關責任單位對涉及重要工作的完成情況,每月報區環保局匯總后上報。
(二)落實部門責任。區直牽頭責任部門要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要求,進一步細化和量化分管領域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制定符合實際、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建立各自領域工作任務清單(包括重點任務、目標要求、牽頭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等),同時要加強對基層各鎮(街道)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確保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三)提供金融保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力度,強化績效管理工作,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積極推廣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行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治理項目。
(四)推進信息公開。各級各部門要在政府或本部門網站顯著位置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欄,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和規范信息發布制度,實時發布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況。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建筑工地落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形成全社會關注、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考核問責。區政府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級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積極,未完成工作任務影響全區考核的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1.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分工表
2.2018年月湖區空氣質量考核目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