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有效遏制露天燒烤行為,規范經營秩序,改善空氣質量,優化城市環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標準
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長效管理”的原則,按照“兩規范、三治理”要求,開展治理工作。
(一)兩規范
1.規范進店燒烤和經營。一是所有燒烤必須進店燒烤、進店經營。二是必須安裝并正常使用取得有關專業機構認證的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達到國家確定的排放標準(油煙限制≤2mg/m³)。排氣筒的設置應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和《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規定,禁止違規向環境敏感目標排放油煙或將排氣筒與下水道等直排環境的通道聯接。三是提倡使用清潔能源。
2.規范設置燒烤夜市。一是燒烤夜市必須在室內燒烤,并按照進店燒烤規范執行。二是燒烤夜市周邊70米范圍內無城市居民住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廣場、綠地等城市公共空間設置燒烤夜市。三是場地硬化,給排水設施、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收集設施、水沖廁所等配套完善。四是管理單位責任有效落實,管理責任人、衛生責任人、監管責任人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詳細明確。
(二)三治理
1.治理、取締所有露天燒烤(含鐵板燒和車載流動燒烤攤點)、店外經營。
2.治理、取締所有達不到“兩規范”要求的燒烤夜市。
3.治理、查處焚燒垃圾、落葉、枯草和廢舊物品等行為。
二、工作責任
(一)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為露天燒烤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兩規范、三治理”的標準,對轄區露天燒烤進行集中整治和持續嚴管。要采取發放宣傳單、告知書、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政策。要建立工作臺賬,逐戶登記造冊,做到底子清,情況明。要組織人員對重點路段、點位進行巡查盯守,定人、定崗、定責,做到巡查治理到位,嚴防出現反彈。要定期協調相關單位對拒不整改的商戶進行集中治理。
(二)區創建辦負責指揮、協調、督促各責任單位開展露天燒烤治理工作;組織各責任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報請區紀委進行責任追究。
(三)區城管局負責與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等單位一起聯合執法,同時做好巡查、督辦、回復上級督辦等工作通知。每月對各單位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排名。
(四)區環保分局負責督促各燒烤店鋪、流動燒烤攤點、燒烤夜市使用帶有油煙凈化設施、清潔能源的燒烤爐具。每周對油煙凈化設施清洗情況進行檢查,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處。
(五)區食藥監分局負責檢查燒烤經營食品安全情況,并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處罰。
(六)區民宗局負責指導、協調、規范少數民族燒烤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
(七)公安部門負責對涉及的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阻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法的行為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區工商分局負責依法查處燒烤門店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非法經營行為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并對假冒偽劣問題予以查處。
(九)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負責對相關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牽頭,協調城管、環保、公安、工商、食藥、民宗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開展集中整治,從嚴從重查處不聽勸阻、拒不整改的違法違規露天燒烤行為。
(二)嚴格督查。區政府將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問題突出的進行跟蹤督辦和媒體曝光。
(三)常態治理。集中整治達到“兩規范、三治理”成效并經區露天燒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轉入常態治理。常態治理由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負責,及時建立巡查發現及治理機制,要做到日巡查、日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推動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四)長效監管。區城管局負責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做到日巡查、周曝光、月考核。
四、考核辦法
(一)組織實施
考核由區城管局負責組織實施,每月對考核情況進行排序,結果報區創建辦,在全區通報,并在《洛龍信息》上公布。連續兩次排名末位的,由鎮(辦事處)主管領導在區創建工作例會上進行表態發言;連續三次排名末位的,由區紀委(監察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基礎分為1000分,按照“應扣盡扣,應得盡得”的原則考核計分。考核內容和考評量分標準詳見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創建辦、城管局、環保分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和城管、環保、公安、工商、食藥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洛龍區露天燒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各單位要從維護城市形象、保障改善民生、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大局出發,充分認清開展露天燒烤治理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露天燒烤治理工作,并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建立治理機制。
(二)疏堵結合,規范引導。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要按照“順應需求、加強引導、規范有序、疏堵結合、趨利避害”的原則,利用合適空閑場地,嚴格按照規范設置燒烤夜市;引導商戶進店燒烤、規范經營,促進燒烤餐飲業態實現科學良性發展。
(三)重典治亂,常態監管。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要立即著手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城管、環保、公安、工商、食藥等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據治理情況的需要,適時組織開展集中聯合執法,對問題突出、屢教不改且拒不配合執法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查處,形成震懾作用。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鎮(辦事處)、關林商管辦要對本轄區內所有燒烤場地、規模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經營人員逐一通知,通過主動上門講解、集中宣講等方式,切實做好教育引導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深入宣傳露天燒烤對城市環境、市民生活、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和反面事例曝光,強化輿論和社會監督,完善舉報獎懲制度,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為集中整治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洛龍區露天燒烤治理工作考評量分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