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縣城區餐飲業環境管理,切實解決餐飲經營單位污染問題,根據《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城區環境為目標,全面治理餐飲經營單位、露天餐飲(燒烤)攤點環境污染等問題,為居民營造街面整潔、空氣清新的城區生活環境。
依法取締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夜宵排檔),規范臨時設攤餐飲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餐飲污水亂排、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確保年內餐飲環境污染投訴明顯下降,城區環境質量顯著提升。
二、重點工作
1、有專用煙道的餐飲經營單位,對其油煙凈化設施安裝、運行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2、未配套設置專用煙道的餐飲經營單位,責令立即進行整改。對有條件增設專用煙道的,按要求和相關規定增設專用煙道,同時對其油煙凈化設施安裝、運行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對不能增設專用煙道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3、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能按期完成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4、對污水排放口未設置隔油池、隔離柵(網)的餐飲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能按期完成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5、餐飲經營單位必須采取降噪措施,確保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安裝到位;
6、全面取締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攤點,依法整治餐飲門店外設置灶臺(燒烤臺)店外經營行為;
7、提升臨時設攤經營規范點管理維護標準,嚴格規范經營時間、經營場所范圍,引導有條件的入室生產加工餐飲,對露天生產加工餐飲的全面推廣使用非炭燒無煙燒烤爐具,確保餐飲經營油煙達標排放;
8、對“兩無”經營戶,依法責令辦理營業執照、餐飲經營許可證,在期限內未及時整改辦理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三、加強領導
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漣水縣環境保護網格化劃分及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漣辦發〔2016〕15號)要求,漣城鎮、朱碼鎮、經濟開發區落實屬地責任,督促社區街道加強餐飲單位日常管理工作,會同環保、城管、住建、市場監管、商務、公安、消防、宣傳等部門加強對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1、縣環保局:牽頭住建、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城區餐飲單位油煙、噪聲排放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聯合執法。對規模以上餐飲經營單位環評審批和一般餐飲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情況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環境污染投訴舉報;
2、縣住建局(規劃局):負責城區餐飲單位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網的許可工作。對建筑物的商住功能、專用煙道進行總體規劃,督促小區物業履行相關職責。
3、縣城管局:負責取締城區“三縱四橫”范圍內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攤點,依法整治餐飲門店外設置灶臺(燒烤臺)店外經營行為,規范餐飲單位的餐廚垃圾處置;
4、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餐飲經營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登記發證工作,并推送至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加強餐飲經營單位日常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兩無”餐飲經營單位依法查處;
5、縣商務局:負責規模以上餐飲經營單位油煙治理的行業監督管理,將餐飲油煙治理要求納入行業技術、服務質量標準及評優條件,定期組織行業檢查,引導和規范餐飲行業合法經營;
6、縣公安局:負責對妨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7、縣消防大隊:負責餐飲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油煙管道清理檢查,對油煙管道清理不到位且存在火災隱患的餐飲單位依法督促整改。
8、縣委宣傳部:負責對引發環境信訪并經督促整改無效的餐飲經營單位予以媒體曝光;
9、漣城鎮:牽頭住建、城管等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污水排放進行監督管理;對涉及油煙、污水排放的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了解和掌握本區域內餐飲經營單位證照持有情況,將無證照餐飲經營單位信息及時告知有關職能部門;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做好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無證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疏導和取締。
10、朱碼鎮、經濟開發區:參照漣城鎮執行。
成立由縣環保局牽頭,住建、城管、市場監管、商務、公安、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漣水縣城區餐飲管理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城區餐飲經營單位進行巡查,組織聯合執法行動、查處和取締污染環境、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發現問題及時交辦,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公開曝光,定期向縣委、縣政府提交督查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分類指導、疏堵結合。以“分類指導、逐步過渡、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為原則,通過引導發證、整頓改進、查處取締,全面清理餐飲業無證無照經營。
(二)控制源頭、規范發展。各職能部門要將經營餐飲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向社會公布。在新建居民小區規劃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居民實際需求,科學預留餐飲配套服務發展空間。在主要商業服務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創造條件,引導餐飲經營者集中經營,建立餐飲經營疏導點,盡可能減少餐飲行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各方配合、共同參與。環保、城管、住建、市場監管、商務、公安、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餐飲經營行為采取聯合執法行動,集中予以取締。要高度重視餐飲行業的長效管理,根據職責分工,強化行政指導,嚴格監督管理,在日常監管時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充分發揮信息公開化手段在餐飲經營單位環境問題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