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4〕6號)、《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孝感市)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主要目標
以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業廢氣污染整治、城市揚塵污染治理等為突破口,通過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強化管理,有效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全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5.4%。
二、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
(一)優化能源結構。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實現煤炭消費總量占比逐年下降至60%以下。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在具備天然氣供給條件的區域,禁止審批新建燃煤制氣項目。實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提高潔凈煤使用率。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經信委。
2.創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縣以上城市建成區年內全面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創建工作,2015年底前,孝感市區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不再審批新增燃燒高污染燃料工業鍋爐。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3.發展清潔能源。制定天然氣利用方案,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汽車加氣站建設,加大風力發電、沼氣、秸稈發電等綠色能源開發建設,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占比。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建委。
4.嚴格節能措施。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內同行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以上能效標準。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建委。
(二)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
1.實現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管理,推行機動車環保檢驗社會化。全市城區建成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質監局。
2.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進一步實施《孝感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孝感政規〔2014〕4號),嚴格新車和轉入車輛環保準入,強化車輛登記、檢測、維修、報廢全過程管理。制定《孝感市黃標車及老舊車輛強制報廢管理辦法》和《孝感市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提前淘汰補貼辦法》,嚴查“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縣級以上城市全面實行黃標車區域限行,強化道路執法,限制黃標車駛入限行區,并逐步淘汰黃標車,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
3.提升燃油品質。全面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對成品油庫油品和加油站油品質量的抽查檢查,禁止銷售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保障我市成品油的質量。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中石化孝感分公司、中石油孝感分公司。
(三)治理工業污染。
1.實施脫硫脫硝工程。基本完成熱電企業脫硫工程建設,所有應脫硫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完成脫硫設施建設或改造。所有火電機組(含熱電,下同)完成煙氣脫硝治理設施建設并投入運行。所有水泥回轉窯完成煙氣脫硝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信委。
2.治理工業煙粉塵。制定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實施計劃。按國家標準規定期限完成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煙粉塵提標改造。全面實施燃煤鍋爐、窯爐除塵設施建設或改造。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信委。
3.實施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建立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清單,探索建立VOCs污染防控體系、監控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重點開展化工、涂裝等行業VOCs摸底調查和整治。2015年底前完成附表中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信委,中石油孝感分公司、中石化孝感分公司。
(四)調整產業布局與結構。
1.嚴格產業準入。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壓縮成型生物質燃料鍋爐。城市建成區以外,鼓勵以壓縮成型生物質為燃料的鍋爐項目建設。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行業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者減量置換。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2.優化區域布局。制定實施城市建成區內鋼鐵、化工、水泥等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提升方案,加快推進工業項目園區化,嚴格控制園區外項目布局。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大氣重污染企業關停或搬遷工作。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3.淘汰落后產能。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質量狀況,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分區域明確落后產能淘汰任務,2015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4.推行清潔生產。制定2015年度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計劃,加快推進鋼鐵、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涂裝、紡織印染、橡膠塑料制品、印刷包裝、化纖、木業、制鞋等行業清潔生產,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五)全面推進城市揚塵和煙塵污染治理。
1.控制施工揚塵。強化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綠色施工”保證機制,積極創建綠色工地,實施施工工地封閉管理,做到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砂土覆蓋、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沖凈且密閉。市城區建筑工地嚴格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啟動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建立對違法違規企業的長效制約機制。進一步理順揚塵管理機制,2015年底前,組建市級大氣污染防治督查隊伍,加大揚塵污染監管和督辦力度。
牽頭單位:市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政府法制辦、市城管局、市環保局。
2.控制道路揚塵。加強建筑垃圾運輸監管,渣土運輸車輛應采取密閉措施。強化道路揚塵治理,逐步減少城區裸露地面積。探索建立城鄉一體的道路路面保潔機制,著力提高城鎮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15年,確保中心城區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3.控制餐飲油煙。建立餐飲油煙監管聯動機制,居民住宅樓內不得新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單位,禁止在未經規劃作為餐飲服務用房的商住樓內新建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市區全面完成餐飲油煙治理,并建立定期清洗制度,確保凈化裝置高效穩定運行。縣以上城區全面啟動餐飲油煙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
4.控制城市煙塵污染。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工業邊角料。嚴格控制露天燒烤。嚴禁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外燃放煙花爆竹。有煙粉塵排放的物流露天堆場、露天煤堆場等實施封閉管理,確實無法封閉的,開展防風抑塵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
5.控制裝修和干洗廢氣污染。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溶劑含量限值標準,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涂料鼓勵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裝修倡導使用水性涂料。全面開展干洗業廢氣污染排查,實施干洗設施廢氣治理,強制回收干洗溶劑,市城區基本完成干洗業廢氣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建委、市城管局。
(六)控制農村廢氣污染。
1.禁止秸稈焚燒。建立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秸稈及農作物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秸稈及農作物廢棄物綜合利用,鼓勵秸稈資源化、商品化。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監管機制,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力度查處違法焚燒秸稈的行為,嚴防隨意露天焚燒秸稈,力爭夏秋兩季“零火點”。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農業局、市農機局。
2.控制農業氨污染。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大力推廣有機肥,著力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農田化肥使用量。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
3.實施采石場粉塵和廢棄礦山治理。制定實施礦山粉塵管理規范。所有采碎石場要落實揚塵、粉塵控制措施。對已關閉廢棄礦山開展矸石山和危巖治理,并進行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4.實施綠化造林工程。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生態公益林、防護林建設,增強森林生態功能。
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臨空經濟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國土局。
三、重點治理項目
重點工程項目包括燃煤鍋爐淘汰、工業二氧化硫治理、工業氮氧化物治理、工業煙粉塵治理、油氣回收、落后產能淘汰、過剩產能壓縮、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能力建設、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等9類(項目清單附后)。其中油氣回收項目包括加油站、儲油庫以及油罐車油氣回收項目。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牽頭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計劃和工作措施。各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強力推進項目實施,協同做好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聯防聯控機制。
(二)嚴格監督考核。按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情況評估有關考核要求和標準,市政府將不定期對環境空氣質量管理以及方案實施情況開展評估考核,對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考核督查結果列入市委市政府綜合目標考核之中,作為地方政府以及市直責任部門工作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注重機制激勵。積極創新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價格、信貸、用地等政策措施,全面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有效推進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利用。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對脫硫脫硝工程,火電清潔化改造、燃煤鍋爐淘汰、煤改氣,有機廢氣污染治理,黃標車淘汰、機動車油改氣,“兩高”行業企業退出等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
(四)強化監管執法。實施黑煙囪專項聯合執法,基本消滅黑煙囪。加強對重點企業以及生活污染源的監管,各地各相關部門對未完成整治的企業,要多管齊下予以制約;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五)加強監測預警。實施《孝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大氣復合污染監測、評價、監管、信息、應急、監察及機動車排污監控等能力建設。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應對工作,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做好相關防范,防止大氣污染蔓延。
(六)引導公眾參與。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知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氣污染防治意識。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創設有利于公眾參與和監督的各種載體,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積極參與環保行動,形成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附件:1.燃煤工業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2.市直三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3.工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清單
4.工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清單
5.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清單
6.加油站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7.儲油庫及油罐車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8.落后產能淘汰(過剩產能壓縮)項目清單
9.重點行業清潔生產項目清單
10.能力建設項目(包括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項目)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