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業主負責、長效監管”、“誰污染、誰治理”工作原則,對縣城主城區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專項治理,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油煙污染源頭控制。
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必須安裝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備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對新、改、擴建餐飲項目審批時,核查經營者是否依法依規如實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對虛假備案項目,依法注銷。
(二)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四查”。
1.查環境影響登記備案手續。對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項目未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餐飲服務單位,限期補辦手續,無環評手續,鎮政府將上報縣市場監管局。( 鎮藥食安辦)
2.查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對無營業執照和無環保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要求限期辦理環保、衛生等手續,否則將上報縣場監管部門予以依法取締;已安裝但未穩定正常運行的有照餐飲服務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將上報縣生態環境分局予以依法進行查處,城管中隊和食安辦配合。(鎮經發辦、城管中隊、食藥安辦,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3.查油煙達標排放。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在擅自拆卸、停止油煙凈化裝置問題,凈化裝置是否定期維護并有記錄,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是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18483- -2001).(鎮食藥安辦、經發辦、城管中隊)
4.查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條件。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服務項目(不設廚房的兌制冷熱飲品、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烤等產生油煙、異味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面點等基本不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除外)都必須安裝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并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備案。(鎮食藥安辦)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餐飲服務單位數量、規模分布、許可審批手續以及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安裝使用情況,并建立工作臺帳,掌握基礎信息。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9年5月1日一7月31日)。對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對不符合油煙排放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加強日常監督,督促整改到位,做到整治一批、規范一批、鞏固成果一批。
(三)鞏固成果階段(2019年8月底前)。強化督查指導,細化治理措施,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鞏固治理成果,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升餐飲油煙污染防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各相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鎮經發辦,派出所、城管中隊、食藥安辦、中心校、各村(街)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食藥安辦,領導組負責統一調度和指揮,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組織聯合執法,健全聯動機制對餐飲油煙治理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建立鎮、村(街)二級監管體系,做到每個區域、每條路段、每個小區都有領導負責和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及時通報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強化督查調度。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雙月一調度,協調解決重難點問題。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通過設立專欄等形式,加強對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宣傳引導,贏得社會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廣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公布清理進展情況等,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