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10月24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千陽縣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就有關情況作出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根據《寶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千陽縣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過程
2022年10月,市政府辦印發《寶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我局向各鎮政府、各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建議,并按市政府辦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起草千陽縣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實施方案,并報請縣政府批準后,于2022年10月24日以千政辦發〔2022〕60號文件印發。
三、主要內容
《千陽縣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實施方案》主要由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目標任務。第一階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內,優良天數達117天以上,重污染天數控制在0天。第二階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體控制目標待市政府下達后另行下達。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共8個方面29項工作內容。一是大力優化產業結構,嚴格控制現有“兩高”行業產能。二是持續優化能源結構,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提高天然氣消費量;開展重點企業煤炭質量監督檢查;持續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堅決禁止“禁燃區”內銷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增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三是深入實施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完成千陽縣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CR脫硝技術改造項目,實現水泥窯NOx超低排放,創建A級績效企業;完成9戶陶瓷企業無組織排放綜合治理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完成9戶陶瓷企業脫硫自動加藥改造任務。四是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實VOCs無組織排放等標準要求;對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開展不定期抽測。五是全力推動運輸結構優化保障,加強重型貨車常態化路檢路查;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含場內車輛)淘汰工作;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性監測,排放測試比例不得低于20%;持續推進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系統建設;開展加油站(點)、主要道路汽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車專項檢查,實現年度全覆蓋;六是大力開展揚塵綜合整治,縣城平均降塵量低于7.5噸/月·平方公里;督促施工工地切實做到“六個百分百”;確保縣城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法式清掃率達到69%以上。七是強化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圍繞秸稈禁燒工作,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加大煙花爆竹銷售、燃放、運輸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違規銷售、燃放、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督促縣城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穩定達標運行和定期維護;強化大氣熱點預警網格日常監督巡查力度和頻次。八是扎實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及時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密切關注省、市預警及響應發布,及時收發各類信息,按照預案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督促各相關企業積極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強化應急監督檢查,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對各鎮、各相關部門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明確了強化組織領導,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強宣傳動員,強化機制保障,各盡其責、履職盡責,全力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部門要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秋冬季攻堅工作專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同安排、同部署,堅決杜絕“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措施。
(二)夯實任務責任。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各有關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原則,領導干部落實“一崗雙責”,各盡其責、履職盡責,全力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
(三)嚴格考核問責。秋冬季攻堅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年度環保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嚴格考核問效。秋冬季期間,縣治霾辦要加強督查檢查力度和頻次,定期通報各鎮、各有關部門重點任務完成情況,每月公布各鎮環境空氣質量及月度排名,對環境空氣質量超標的鎮及時預警提示。對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承擔任務進展緩慢的下發預警函,對重點任務未按期完成的,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四)及時報送資料。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研判,做好階段性總結,并落實專人負責按時報送有關資料。每月15日、30日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2023年3月10日前,報送秋冬季攻堅行動工作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