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江西省環保廳2018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初步安排》及《贛州市環保委員會贛州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切實抓好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確保完成我縣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突出開展“四塵三煙三氣”整治,圍繞實施“削煤、控車、降塵、減排、禁燒”等措施,有效改善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確保完成省、市政府下達我縣空氣質量考核目標任務。
二、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
(一)大力削減煤炭消費量
1.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氣供應,大力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逐步提高城區及工業園區清潔能源使用比重。(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2.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推進“煤改電”工程建設,切實落實氣源,有序實施“煤改氣”項目。加大工業園區鍋爐實施煤改清潔能源,啟動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牽頭單位:縣工信局,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縣發改委、縣環保局、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3.專項整治城區原煤散燒。開展城區餐飲服務業等有關經營場所原煤散燒專項行動,鼓勵城區餐飲服務業等經營者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禁止城區燃用原煤行為,且經營場所安裝油煙凈化、廢氣凈化等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牽頭單位:縣城管局,責任單位:長寧鎮人民政府、文峰鄉人民政府)
(二)全面治理機動車污染
1.加強車輛環檢機構管理。強化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推進環檢與安檢、綜檢有效結合,對環保檢驗不達標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交通運輸部門不得辦理機動車營運定期審驗手續,倒逼黃標車、老舊車輛淘汰。﹝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2.強化重點路段交通管控。研究制定優化方案,重點易擁堵區域按照“少進多出”的原則有效減少車輛擁堵狀況和怠速時間,重點關注區域周邊等重點路段采用“開源節流”的方式,實行車輛限行管控措施。(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長寧鎮人民政府)
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源普查,推動建立非道路移動源大氣污染控制管理臺賬,組織開展對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局、縣水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環保局、縣城管局、縣農糧局、縣林業局)
4.加強油品質量監督管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縣禁止銷售低于國V標準車用汽柴油;開展黑加油站專項打擊行動,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加大對在售油品質量特別是柴油質量抽檢頻次,嚴厲打擊運輸和銷售劣質油品違法行為;加強車用尿素推廣,確保高速公路、省道、國道全面供應符合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5.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加大新能源車推廣及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相關基礎配套設施。公交、出租、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綜合整治城市揚塵污染
嚴抓建筑工地監管,減少施工揚塵污染。加強各類施工工地的監管,有效控制路面積塵,道路兩側工地應設置高標準圍擋;工地內道路、操作場地應進行硬化處理;裸露泥土、易塵物料應采取覆蓋或灑水措施,運送渣土、材料的車輛進出工地時,應將車輪沖洗干凈,拆遷施工和拆除違章建筑時,應實施灑水降塵,防止揚塵污染。加強對水泥、煤炭、煤渣、沙石等各類物料堆放場所的監管,要嚴格落實灑水、噴淋、覆蓋、圍擋、硬化等抑塵措施,防止作業起塵和風蝕起塵。(牽頭單位:縣規劃建設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房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國土資源局)
(四)強化治理工業企業廢氣污染
1.重點涉氣行業應急管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嚴格控制鋼鐵、有色、化工、水泥、造紙等重點行業污染排放,分時段、分區域、有計劃地實施限產、錯峰生產,對不能達到排放限值的一律停產。﹝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2.“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大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小散亂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實施“一廠一策”分類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約布局一批、搬遷入園一批、依法關停一批。[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3.推進VOCs治理。深入推進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中、包裝印刷等五大行業VOCs污染調查和治理工作。提高環保設施治理效率和穩定運行水平,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和管理水平;繼續深化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對已安裝油氣回收設施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全面加強運行監管;開展汽車維修店VOCs專項整治,確保VOCs廢氣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把干洗行業VOCs治理推向深入,按期完成治理工作。(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
(五)禁止露天焚燒行為
嚴禁農作物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加大秸稈禁燒監管力度,開展秸稈禁燒專項督查,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完善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及時發現并制止露天焚燒行為,實現秸稈焚燒火點數量大幅減少。[牽頭單位:縣農糧局\縣城管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精細化管理生活類大氣污染源
1.嚴格規范餐飲油煙治理
(1)推進設施安裝。縣委黨校、市政公園2個空氣自動監控點周邊1公里范圍內重點餐飲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試點在部分大型餐飲場所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嚴格監控油煙凈化效果。(牽頭單位:縣城管局,責任單位: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長寧鎮人民政府)
(2)規范燒烤管理。縣委黨校、市政公園2個空氣自動監控點周邊2公里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且室內燒烤必須使用無煙燒烤設備并安裝油煙凈(jing)化設施。(牽頭單位:縣城管局,責任單位: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長寧鎮人民政府)
2.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切實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空氣質量的影響,在縣城區域及各鄉(鎮)圩鎮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它區域限放煙花爆竹,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加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處罰力度,大力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質量的的不利影響,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輿論氛圍。[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供銷社、縣安監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水平。環保、氣象等部門加強合作,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和會商機制,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本地大氣污染排放情況,聯合開展空氣質量潛勢分析研判工作,預報未來3天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對重污染天氣發布預警信息,各鄉(鎮)及相關部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氣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各鄉(鎮)要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按行業、按地域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應急期間,嚴格控制重點涉氣行業污染物排放,督導有關單位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采取錯峰生產、限產、停產等方式,達到應急減排目標。[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尋烏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任組長、副組長,由縣環保局、縣工信局、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規劃建設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房管局、縣城投公司、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各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古春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尋烏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尋烏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落實大氣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
(二)強化履職盡職,細化任務分工。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把尋烏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當作大事來抓,既要抓好項目實施,又要嚴格執法,忠實履行執法職能,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形成各地各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治理大氣污染的工作機制,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確保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
(三)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公眾參與。各有關單位要在政府網站顯著位置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欄,積極宣傳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動公布取得的新進展,曝光違法排污行為;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大氣污染的危害性,讓“同呼吸、共命運”的口號人人知曉,讓人們建立起大氣污染治理從我做起的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積極推進生態建設示范、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學校、綠色企業、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創建活動。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排污企業偷排偷放、煙花爆竹違規燃放、車輛“冒黑煙”、施工工地降塵不到位、渣土運輸車帶泥上路、秸稈露天焚燒等行為,培育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
(四)強化資金投入,提升能力水平。由縣財政統籌,聚焦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和能力建設支持力度,創新改善空氣質量的手段,增強大氣污染防治裝備水平。重點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科研立項(如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研究重污染天氣、霧霾的形成機理、解析PM2.5污染來源、空氣質量監測預警等),以及機動車尾氣治理、道路和工地揚塵治理、餐飲油煙整治、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燃煤鍋爐淘汰等領域的資金投入,為打好全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予以最大限度保障。
(五)嚴格考核督查,強化追責問責。由縣政府督查室牽頭,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縣域內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進行聯合督查或專項督查,檢查責任單位落實職責情況及進度情況。成立我縣大氣污染巡查小組,巡查小組由縣環保局、縣規劃建設局、縣城管局、縣公安局、縣工信局抽調人員組成,每月定期開展大氣污染巡查,及時發現、妥善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將巡查情況每月5日前報送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相關責任部門履職盡責情況,并對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工作目標進展滯后、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單位,要加強預警曝光約談,實行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及各類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