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加強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環境,減少城市大氣污染,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我區部分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現通告如下:
 
  第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本通告第三條及附件示意圖列明的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所。
 
  第二條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應對各自責任區內的露天燒烤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勸阻和制止無效的,應及時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條  以下范圍內為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
 
  (一)新民大道、二環南路、環城南路以北;環城西路、同集北路以東;環城北路以南;環城東路、濱海西大道以西的城區。
 
  (二)布厝路、五秀路以南,竹壩路(竹壩芳都觀光果園側)以西,五顯北路、竹壩南路及421縣道以北合圍的區域。
 
  (三)汀溪大道以西,682鄉道以北,西源溪、683鄉道以東,翠豐SPA溫泉度假村(巴厘香泉)、翠環山在內以南的合圍區域。
 
  第四條  在上述區域內從事燒烤的經營戶有固定店鋪的,必須依法辦理經營手續,進店經營;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煙通過餐飲業專用煙道排放,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專用煙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生活、工作環境,油煙排放符合規定標準。在禁止區域外露天燒烤的,應當配備并規范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第五條  本《通告》由廈門市同安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同安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示意圖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