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戶:
	  為了進一步加強餐飲油煙治理,有效控制違法違規排放油煙行為,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肅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向全縣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做出如下告知:
	  一、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shi)設備并確保正常運行。
	  二、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必須建立油煙凈化設施清洗記錄臺賬,并如實記錄清洗信息。
	  三、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必須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確保凈化效率。
	  依照《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肅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