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切實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要求,強化大氣污染防治“五控”措施,集中開展各項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完成上級下達我縣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力爭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指標同比改善。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揚塵污染治理
縣住建局要切實加強對城區小區開發等房屋建筑施工工地、裝飾裝修工程和宿松路改造工程、東北新城將軍山路、龍井路及相關銜接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重點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混凝土攪拌站、砂漿自拌站的揚塵管控,對縣城所有建筑工地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的全面巡查。
縣城管局要加強“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建材車)運輸揚塵整治,嚴禁不覆蓋、帶泥上路等行為,加密老城區道路尤其是空氣質量自動站周邊道路灑水、噴霧降塵,在夏季高溫時段,根據需要及時啟動灑水噴霧降溫降塵,削減臭氧峰值,力保空氣質量優良。
縣老城區更新改造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要做好老城區拆遷改造施工的揚塵污染防治管控。孚玉鎮、松茲街道、龍山街道加強對轄區內自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拆遷、土方工程)的揚塵管控,督促施工單位履行揚塵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縣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要做好各自水利重點工程、公路建設工程(S249公路、G105國道升級改造工程等)的揚塵管控。
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對運輸車輛超載、沿路拋灑等行為執法檢查。
各工程建設項目嚴禁私自建設自拌混凝土攪拌站,確需建設的,嚴格按照《宿松縣混凝土攪拌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執行。
(二)加強移動源污染治理
縣生態環境分局不定期聯合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對排放黑煙等可視物的或其他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檢測取證,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縣商務局、縣生態環境分局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工作檢查。
縣市監局、縣生態環境分局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機構(I站)和維修機構(M站)的檢查。
(三)嚴控工業廢氣
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縣經開區管委會做好重點行業企業涉氣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加強對涉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企業的執法檢查,要做好家具、磚瓦窯行業企業省級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的宣貫,督促幫扶指導企業開展達標排放改造。
縣交通運輸局5月底前開展一次汽修行業V0Cs專項整治行動,推廣使用水性、高固體份等低揮發性涂料和密閉型噴槍清洗設備,禁止露天、敞開式噴涂及無證噴涂作業。對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噴涂作業或噴涂廢氣處理設施簡陋低效的,督促7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嚴抓禁放禁燒
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秸稈禁燒督查、巡查、夜查,嚴控火點、嚴防火災。孚玉鎮、松茲街道、龍山街道要嚴控城區周邊焚燒秸稈、垃圾和農田燒制火糞現象。
縣禁放禁燒辦加強城區禁放煙花爆竹禁燒香紙冥幣管理,相關單位規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管理,依法打擊煙花爆竹違法燃放等行為。
(五)嚴控餐飲油煙
縣城管局每月對城區露天燒烤和餐飲油煙開展一輪次執法檢查,嚴肅查處擅自停用或不規范使用油煙凈化(hua)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者責令整改,并依法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督促全縣餐飲門店每月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不少于1次的徹底清洗。
(六)強化科技支撐
依托數字宿松工程,通過數據共享,組建縣城區大氣污染防治監控網絡,對城區露天焚燒秸稈、垃圾等行為實施全天候監控,做到及時響應、及時處置,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監控網絡的日常巡查,秸稈禁燒重點時段,每天中午12:00至14:00、晚間17:00至20:00,孚玉鎮、松茲街道、龍山街道派人參與監控網絡輪值。縣氣象局在污染天氣期間視情開展人工增雨等措施。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期(全年)。各單位安排部署力量,對轄區或本行業大氣污染問題開展排查,建立動態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責任單位,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邊查邊改。
(二)集中攻堅期(5月1日-9月30日)。對清單中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攻堅,確保問題基本整改到位。
(三)鞏固提升期(10月1日-12月31日)。做好常態化管控和“回頭看”,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藍天保衛戰既是民生所需,更是政治任務。要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嚴格按照“五控”措施要求落實到位。縣大氣辦將邀請縣融媒體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成效進行跟蹤報道,對環境違法行為典型案例進行曝光,營造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巡查督查。縣大氣辦將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對突出問題及時曝光并通報相關責任部門依法查處。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工作計劃,強化督查巡查,每月25日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各單位工作方案于4月21日前報送,同時要明確聯絡員及聯系方式,郵箱284892059@qq.com,聯系人:李坤,電話:0556-5651561)。
(三)嚴格執紀問責。對未按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的單位,縣大氣辦將及時調度通報。對巡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按時整改的責任主體,相關部門要依法依規處罰;對巡查、督查交辦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不徹底,造成嚴重影響的,縣大氣辦將依據相關規定,移交縣紀委監委依法依規處理,并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