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延安市鐵腕治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延安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的通知(延市鐵腕治氣辦發〔2022〕2號)文件,為深入打好2022年藍天保衛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協同治理,進一步提升全縣大氣環境質量。結合我縣實際,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采取臭氧污染分級管控措施,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繼續加重趨勢,確保完成年度空氣質量考核指標。
二、管控對象
全縣石油化工、油品儲運銷、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制藥、家具等重點行業及綠化修剪、農藥噴灑、餐飲油煙排放等涉VOCs作業;涉氮氧化物排放重點企業及機動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管控時間
自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四、管控措施
(一)常規性管控
1.工業企業污染源管控
(1)開展石油化工、油品儲運銷、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制藥、家具等重點行業VOCs專項整治。按照《關于加快解決當前VOCs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文)要求,從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運行率、治理設施去除率三個方面,對車間和設備產生的有機廢氣做到“應收盡收”,對治理設施和生產設備做到“先啟后停”,對廢氣治理工藝做到“適宜高效”;全面建立企業污染源清單、儲罐清單、異味管控清單以及環保設施治理臺賬;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適時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分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治理設施耗材維護。對于VOCs治理設施的催化劑、吸附劑等,應及時更換、清運,屬于危險廢物的應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分局負責)
(3)加快推進鍋爐拆改。嚴格執行《陜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對保留的供暖鍋爐和新建的燃氣鍋爐進行全面排查。推動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縣城管局負責)
2.建筑及交通施工污染源管控
(1)禁止開放作業。嚴查各類工地架管、露天設施及敞開式噴涂刷漆作業,所有建筑墻體涂料粉刷工地,必須配備密閉的膠粘劑和建筑涂料存儲調配間,膠粘劑和建筑涂料溶劑必須密閉保存,廢棄容器不得露天堆放。(縣住建局負責)
(2)監管溶劑質量。開展建筑行業涂料、膠粘劑質量抽檢,對達不到《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標準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3)實行錯時施工。修補損壞嚴重的路段,鋪設瀝青應避開重點時段(8時至18時),避免產生VOCs排放。(縣交通局負責)
3.移動污染源管控
(1)做好油品質量抽檢。持續加大銷售環節油品質量抽檢,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為,對銷售假劣產品行為一律依法查處。(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2)加強高排放車輛管制。開展大貨車、渣土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輕型自卸貨車等高排放車輛的監督抽測,對于超標排放車輛,堅決依法查處;加強擁堵路段交通疏導,優化紅綠燈時長設置,減少VOCs及氮氧化物的排放;對大貨車、渣土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輕型自卸貨車等進行路段限行,限行路段建議為縣城主干道,以及出現擁堵導致的VOCs值升高路段。(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局配合)
(3)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嚴禁違規使用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違規使用的單位或個人,依法進行查處。
(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分局牽頭,縣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商務局配合)
4.餐飲油煙污染源管控
強化對酒店、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餐飲門店等執法檢查力度,嚴查油煙治理設施是否規范安裝、正常運行(維護)、合理啟停等,確保油煙治理效果。(縣城管局負責)
5.面源污染源管控
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廢油、垃圾、秸稈、落葉等行為。(縣城管局、農業農村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街道辦配合)
(二)重點時段管控
當預測因臭氧污染可能出現輕度污染及以上天氣時,在常規化管控的基礎上,落實以下重點時段管控措施:
1.特殊行業夜間作業。嚴禁在8時至18時進行縣城道路瀝青鋪設、道路劃線、欄桿及城市小品噴涂刷漆等作業。(縣城管局、交通局負責)
2.高揮發性作業錯時施工。嚴禁房建項目在8時至18時進行外墻噴涂刷漆、建(構)筑物及基礎防水、露天焊接、農藥噴灑、綠化修剪整形、噴繪印刷等作業。(縣住建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美水街道辦事處配合)
3.城區灑水、霧炮、噴淋提高頻次。有針對性地制定夏季道路灑水保潔作業預案,合理調整環衛灑水、霧炮和濕掃等作業時間。特別在高溫時段(10-18時),加強城區道路尤其是核心路段灑水保潔力度,增加道路灑水頻次;施工工地、園林綠化開啟霧炮和噴淋設施,減緩臭氧小時濃度升高速率。(縣城管局、縣住建局負責)
(三)應急性管控
當預測因臭氧污染可能出現連續性輕度污染及以上天氣時,應啟動以下應急管控措施:
1.汽修行業(水性漆噴涂除外)在高溫時段(9時-16時)暫停噴漆、烤漆作業。(縣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天禁止城區道路瀝青鋪設、道路劃線、噴涂刷漆、等作業。(縣城管局、縣交通局負責)
3.油品儲運銷錯峰作業,合理安排卸油時間,監督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在9時至16時暫停裝卸油。避開白天高溫時段加油,將降價加油促銷活動調至夜間(18時至次日8時)。(縣商務局負責,縣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分局、縣市場監管局配合)
4.全天停止施工工地的室外噴涂、防水涂裝等作業;精裝修樓盤停止裝修、噴涂、防水等作業。(縣住建局負責)
5.20時至次日8時,禁止渣土、混凝土車輛運輸;禁止混凝土和預拌砂漿進料;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和管溝開挖等。(縣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任務分工,主要領導親自抓,落實專人負責,確保組織到位、管理到位、責任到位。
(二)嚴格執法監管。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要加大臭氧污染天氣管控期間的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厲打擊涉氣企業違法排放行為。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介資源,加大臭氧污染防治知識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臭氧污染治理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態環保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甘泉縣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專班.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