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生態文明領導小組專題會議任務部署,有效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成效,根據市局《關于開展2023年本市生態環境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滬城管執〔2023〕55 號)相關要求,我局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油煙擾民”專項執法檢查整治,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強對市民群眾反映集中的重點區域開展執法整治,依托執法監管對象庫和上海城管APP專項執法行動模塊,堅持問題導向、科技賦能,基本消除油煙擾民問題重復投訴點位,有力有效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提高市民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二、工作任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重點對以下三類突出問題開展執法檢查和整治:
(一)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按規定安裝油煙(yan)凈化設施、未保持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二)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道路、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夜排檔的擾民行為;
(三)經營性爐灶排放明顯可見黑煙的違法行為。
三、進度安排
專項執法檢查整治從即日起至7月底結束,按照基礎信息排摸、重點點位整治、第一輪全覆蓋檢查、第二輪全覆蓋檢查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基礎信息排摸階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各街鎮城管中隊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參照對象監管系統的油煙產生場所對象庫開展基礎信息排摸,更新問題點位信息,匯總新增油煙產生點位的相關情況,形成油煙產生場所基礎信息統計,為進一步開展執法檢查夯實基礎。
(二)第一輪全覆蓋檢查階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依托城管執法信息化平臺,深化分級分類監管、雙隨機執法檢查、手機APP專項執法任務等數字化檢查模式的實踐應用,對標基本消除油煙擾民行為的工作目標,有效開展覆蓋油煙產生場所的執法檢查。
(三)重點點位整治階段(6月16日至7月10日)
在完成第一輪全覆蓋執法檢查的基礎上,開展對油煙擾民重點點位的情況核查,及時做好查否點位的對象信息更新,持續開展常態長效執法檢查;啟動對查實點位的銷項式整治模式,根據點位情況逐一制定查處方案,確保油煙擾民問題的及時有效消除。
(四)第二輪全覆蓋檢查階段(7月11日至7月31日)
在基本消除全區油煙擾民問題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第二輪執法檢查。一是結合夏令整治行動,加強對夏季易發油煙擾民問題區域的巡查檢查,提升對違法經營夜排檔行為的執法力度;二是加強對新增油煙產生場所點位信息的更新錄入,確保執法檢查全面開展、不留死角;三是開展對已整改點位的執法成效“回頭看”,確保執法成效得以鞏固,杜絕違法行為回潮。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強化組織推進
各街鎮城管中隊要高度重視“油煙擾民”專項執法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和階段性重點任務,對照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有力有效開展檢查整治。同時區局也將加強對街鎮城管中隊的督察檢查,確保油煙產生場所對象庫內的點位實現全覆蓋檢查,重點點位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置。
(二)加強問題排摸
各街鎮城管中隊要在基礎信息排摸階段深入開展現場巡查排摸、重復投訴點位定期排摸,對照油煙產生場所數據庫內信息切實做好擾民點位的信息核查,及時發現問題信息,校正點位情況,做好數據庫的更新維護。同時,在執法檢查整治工作全面啟動后,要持續加強對新增油煙產生場所點位情況的排摸檢查,做到納入統計范圍的場所信息應入庫盡入庫,有力夯實2輪全覆蓋檢查和問題點位整治的工作基礎。
(三)深化檢查整治
指導各中隊使用“上海城管”APP專項執法行動模塊開展油煙產生場所的執法檢查;要加大執法檢查頻率,對照對重點點位的核查情況,持續開展擾民問題的有效治理,切實做到基本消除“油煙擾民”現象;依托執法對象數據庫開展分級監管,對照檢查結果相應調整執法檢查頻率,實現對“油煙擾民”問題有效監管、高效處置。
(四)優化執法成效
要深入貫徹“人民城市理念”,切實把握“消除油煙擾民問題”工作目標,有效運用各類信息化執法檢查手段,依法履職,切實解決關乎市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急難愁盼問題;要在實際消除擾民問題的同時,開展對執法相對人的教育引導,避免引發矛盾沖突,推動營商環境的優化,維護社會和諧安定,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益統一。
青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