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環保部部分省份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座談會、省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座談會、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示范區2017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誓師動員大會會議精神,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楊凌示范區2017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相關任務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攻堅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以顆粒物整治為重點,把壓煤減排、提標改造、錯峰生產作為主攻方向,把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作為重要突破口,集中抓好重點領域(散煤、“散亂污”企業)、重點時段(采暖期)、重點行業(火電)和重點工作(削減燃煤、系統控車、全面抑塵)等方面大氣綜合治理,全面完成國家大氣環境質量考核約束性指標,即到2017年底,楊陵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達到91微克/立方米。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大幅下降,優良天數明顯增加,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
二、攻堅任務
堅持剛性治標,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環保執法,通過燃煤、揚塵、尾氣等污染源治理和“散亂污”企業整治,強力推進鐵腕治霾、協同治霾,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堅持系統治本,按照減少排放、減少燃燒、減少高污染高耗能企業的思路,有針對性地做好大氣污染治理,合力推進科學治霾、常態治霾、全民治霾,打好霧霾治理攻堅戰。
(一)開展楊陵區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落實情況專項檢查
1.開展鐵腕治霾專項行動“回頭看”。全面檢查《楊陵區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進展緩慢的食品小作坊行業燃煤鍋爐拆除、餐飲店清潔能源替代工作任務,食藥監分局要制定專項攻堅方案,確保年底前完成任務。(責任單位:區環保局、發改局、住建局、工信局、食藥監分局 責任人:楊小剛、穆海軍、馬烽、楊水利、曹鋒、白宗明)
(二)以煤炭削減為重點,切實強化燃煤管控
2.全面完成煤炭總量削減任務。按照全區消減燃煤10萬噸(規上工業企業削減2萬噸)的目標要求,對未按進度完成減煤任務的規上企業,實行錯峰生產、限產、停產等措施,確保完成全年任務;結合楊陵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城鄉散煤替代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城鄉散煤替代任務;配合示范區發改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對壓減的煤炭消費量實施清單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統計。(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人:穆海軍)
3.扎實開展燃煤鍋爐“清零”行動回頭看。在前期實施的燃煤鍋爐清零行動基礎上,重點針對區內食品作坊、洗浴、工業企業等燃煤設施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專項開展拆改工作,12月31日前,全部拆改完畢。(責任單位:區環保局<負責工業企業鍋爐拆除>、食藥監分局<負責食品作坊燃煤鍋爐拆除>、工商分局<負責洗浴行業燃煤鍋爐> 責任人:楊小剛、白宗明、馬拴科)
4.開展農業生產設施燃煤替代。區農林局、各鎮辦要迅速摸清農業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設施底數,扎實開展燃煤設施淘汰工作,同時督促區內各設施大棚、畜禽舍開展清潔能源替代,12月31日前完成。(責任單位:區農林局、農業園區辦 責任人:李全社、呂小寧)
5.加快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區環保局要按照環境保護部《高污染燃料目錄》(2017年版),配合示范區環保部門修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用的高污染燃料組合類別和范圍,并及時向社會發布;區食藥監分局、工信局、各鎮辦分別負責加快老城區(隴海線以北)餐飲店、企業賓館食堂、建成區外鎮域范圍內餐飲店清潔能源替代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并建立工作臺賬;區住建局要加快農村片區禁燃區建設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1萬戶,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20451戶農村氣化工作任務,并達到通氣條件;區市政局、各鎮辦要嚴查秸稈、樹葉、垃圾禁燒行為,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區環保局、食藥監分局、工信局、住建局、市政局、各鎮辦 責任人:楊小剛、白宗明、曹鋒、馬烽、楊水利、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6.嚴控劣質煤和散煤銷售。禁燃區建設期間,要嚴厲打擊劣質散煤銷售,依法取締劣質散煤銷售網點。加強售煤網點監管,暢通舉報渠道,一經發現立即查處;嚴格落實以鎮辦為主體的網格化監管責任,建立區級領導包鎮、街鎮辦領導包村(社區)和村巡邏員制度,嚴防死守,堅決杜絕劣質散煤進村入戶。禁燃區建成后,全面取締禁燃區內所有散煤銷售網點。(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責任人:穆海軍、馬拴科、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三)以“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為重點,切實強化治散管控
7.清理取締“散亂污”企業。加強對區內中、小企業的監管,依法依規清理取締環保不達標、無證無照、違規經營、安全隱患嚴重、整治達標無望的“散亂污”違法企業;對今年已取締的8家“散亂污”企業,加大檢查巡查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及時向社會公布清理取締信息;對完成整改的4家企業,加大檢查力度,確保整改到位;對剩余的1家企業,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遷入園區任務。(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人:曹鋒)
(四)以道路和工地監管為重點,切實強化揚塵管控
8.嚴格執行“禁土令”。冬防期間(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除市政搶修和搶險作業外,城區范圍內禁止土方作業,涉及土石方作業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確需施工的,由項目主管單位申請,經區住建局初審并報示范區住建部門批準后可以施工,施工項目要向社會公示,并進行嚴格監管。對違反“禁土令”的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人:馬烽)
9.嚴格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區市政局、交通局要聯合相關部門依法通過聯合設卡檢查、機動巡查等方式,嚴查冒頂轉載、帶泥上路、沿路遺撒、亂傾亂倒等行為,同時對查處渣土車涉及的建設、施工、運輸單位實行責任追溯,確保良好運輸秩序。渣土運輸車要安裝定位和密閉裝置,按照規定時段和路線行駛。建立渣土車違法責任倒查工作機制,嚴格處罰,嚴重的納入黑名單。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渣土運輸車,一經發現,高限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責任單位:區市政局 交通局 責任人:楊水利 韓建偉)
10.強化建設工地揚塵管理。區住建局要督促區內各施工單位嚴格落實“灑水、覆蓋、硬化、沖洗、綠化、圍擋”六個100%要求,建筑工地安裝在線監測或視頻監控并聯網。對達不到要求的工地,要依法依規停工整治,協同示范區住建部門建立“過程管理+揚塵排放質量管理+紅黃綠牌結果管理”聯動管理制度,黃牌限期整改驗收時限不超過10個自然日。被列為黃牌管理的工地,如逾期未整改到位自動降為紅牌;被列為紅牌管理的工地,應立即進行停工整改,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人需封閉式學習揚塵治理相關規定,直至整改達標。探索建立不誠信施工單位退出市場機制和不誠信建設單位取消招投標資質機制,對建筑工地現場管理問題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工程承建單位,限制投標資格。(責任單位:住建局 責任人:馬烽)
11.加強道路揚塵治理。科學制定冬季道路清掃作業方案,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工作模式,不斷提高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城區道路、城郊公路沖洗保潔頻次,城市建成區主要道路灑水降塵作業每天至少3次,沖洗每周至少2次。嚴格落實道路兩側裸露地面的綠化、硬化和苫蓋等揚塵防治措施。嚴控和縮減建筑垃圾堆場施工作業面,作業面要平整、壓實,全部覆蓋防塵網并合理安排灑水降塵。(責任單位:區市政局<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各鎮辦<農村地區道路揚塵治理> 責任人:楊水利、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12.強化工業堆場揚塵治理。按《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要求,11月30日前,各類煤堆、灰場、渣場和其他產生揚塵(粉塵)的散流體堆放場要采用倉儲、罐儲、封閉或半封閉堆場等形式進行管理,并配備噴淋、覆蓋、圍擋等防風抑塵設施,避免作業起塵和風蝕起塵;規范裝卸和運輸環節操作管理,減少存貯和流通環節的污染。對存在問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堆放場,一律停產整改。(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鎮辦 責任人:曹鋒、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五)以高排放車監管為重點,切實強化尾氣治理
13.強化工程機械污染防治。劃定并公布裝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是指2014年10月1日,環境保護部制定并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柴油機的減排標準,凡是進行排氣污染物排放型式核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用采油機必須符合標準第三階段要求。)要求柴油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階段排放要求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工程機械。(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質監分局 責任人:馬烽、張華)
14.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全面加強成品油市場常態化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嚴厲查處成品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凈化成品油市場環境,確保全區國V汽、柴油全覆蓋。(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人:曹鋒)
(六)以排污總量削減為重點,切實強化治源管控
15.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嚴格落實《陜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充分運用在線監測數據,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實施“精準”打擊,促進企業常態守法。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即超即罰,停產整治;對未能完成整改的,采暖季期間涉氣生產線一律停產整改并派駐監督員駐廠監管。(責任單位: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16.全面排查無組織排放情況。以鍋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等過程無組織排放為重點,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調查,督促企業治理。對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應當密閉儲存輸送;塊狀物料要入棚入倉或通過防風抑塵網存儲,并設有綜合抑塵設施;汽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要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應實施硬化,出口要配合車輛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生產工藝排放粉塵點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得有可見粉塵外逸。對未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企業,按照無治污設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處罰并停產整治。(責任單位: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17.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加大對區內汽修行業、汽車4S店、印刷行業的監管力度,對露天噴漆等行為加強查處力度;加強對印刷車間、噴漆房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管力度;督促區內各加油站夜間卸油,確保油氣回收設備規范運行;督促各企業將含有VOCs物料進行密閉儲存、輸送,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排放;生產必須采用密閉生產工藝,或在有集氣系統的密閉空間內進行,工藝排氣和輔助工序排氣進行集中收集處理,對聯結件密封點,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大力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責任單位:區交通局<負責汽修行業、汽車4S店的治理工作>區工信局<負責加油站的治理工作>區環保局<負責印刷行業的治理工作> 責任人:韓建偉、曹鋒、楊小剛)
(六)以減少燃燒為重點,切實強化面源管控
18.嚴控生物質焚燒。各鎮辦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逐步減少農村生活薪柴使用。區農林局要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責任單位:區農林局、各鎮辦 責任人:李全社、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19.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區食藥監分局要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已完成的137家餐飲店,加大檢查巡查工作力度,確保設施運行正常;區環保局要對已完成的45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加大檢查巡查工作力度,確保設施運行正常。區食藥監分局、工信局要督促指導新建餐飲店、企業賓館食堂及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工作臺賬。區市政局要對城市夜市、露天燒烤進行規范整治,按照劃定區域集中經營,督促流動燒烤攤入店經營或集中經營,統一使用環保型燒烤爐具,并對劃定區域外露天燒烤行為進行清理整頓。(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分局、環保局、工信局、市政局 責任人:白宗明、楊小剛、曹鋒、楊水利)
20.科學引導煙花爆竹禁放禁售。區安監局、環保局要結合示范區煙花爆竹禁放禁售方案,制定楊陵區實施細則,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以實現全域化禁放禁售為目標,倡導使用電子鞭炮等。對社區、酒店、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等重點區域要加強引導、宣傳和巡查,對各類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使禁放禁售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市政局、公安分局、各鎮辦 責任人:陳印科、楊小剛、楊水利、霍建科、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三、全力應對重污染天氣
21.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區環保局要根據示范區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楊陵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對落實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作的開展做好技術支持。(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22.建立應急聯動機制。重污染天氣期間,區環保局要做好協調統籌工作,引導各責任部門單位積極參與關中地區統一應急聯動,科學研判預警信息,按照示范區發布的相應級別預警,做好我區響應工作的開展,采取有效應急減排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并做好響應工作開展情況資料的收集、報送工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23.重點行業實施錯峰生產。建材行業全面實施錯峰生產,石膏板、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采暖季期間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責任單位:區工信局責任人:曹鋒)
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在排放達標及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條件下,經示范區管委會批準并報省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環境保護廳備案后,可不列入停限產名單。(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工信局、環保局 責任人:穆海軍、曹鋒、楊小剛)
四、保障措施
(一)打好“1+5”冬防攻堅組合拳。針對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在本實施辦法基礎上,積極落實巡查執法、量化問責、信息公開和宣傳、預警預報聯防聯控、專項督察等要求,全力保障攻堅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二)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成立楊陵區環境保護工作督查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統一實施監督管理;各責任部門、各鎮辦自行成立專項檢查組,對大氣問題集中的工業園區、“散亂污”企業聚集區域、散煤燃燒突出地區和環境監管易存在盲區的區域進行自查,并配合示范區有關部門做好下沉督查工作。
(三)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辦是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鎮辦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鎮辦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和擔當意識,明確目標任務,夯實責任,完善機制,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向社會公布工作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四)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楊陵區各責任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按照《楊陵區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方案》和本實施辦法確定的重點任務全面開展自查,對任務進度較慢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及時進行預警,加大調度、督導和攻堅力度,倒排工期、限期完成,落實行業監管責任。
(五)扎實推進網格化管理。推動落實網格管理落地,做到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讓網格化監管真正發揮監督管理、巡查檢查、處置上報作用,切實做到污染問題在一線發現、違法問題在一線處理、整改問題在一線推進。區環保局要進一步加強對網格員的培訓力度,強化網格員的責任擔當和工作能力。(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各鎮辦 責任人:楊小剛、楊建剛、原向明、朱平、楊誠、薛超)
(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深入開展專項執法督查和聯合執法檢查,從嚴查處突出環境問題和典型案件。采取強化督查、問題交辦、機動巡查、公開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嚴查突出問題,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人:楊小剛)
(七)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加大對楊陵區鐵腕治霾工作理念、重大決策部署、主要應對措施和工作成效等宣傳力度。加強信息公開,公布突出大氣污染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作用,及時曝光不作為、環境質量惡化、企業違法排污等突出問題。廣泛開展有獎舉報(環保熱線電話:12369),暢通公眾參與和監督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對污染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加強正面引導,鼓勵群眾踐行低碳環保理念和綠色生活方式,使社會各界理解、支持、參與采暖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釋放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正能量。(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 責任人:趙崇武)
(八)嚴格考核問責,督政促效。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層層分解任務,夯實責任,切實保證責任落實到人,實現大氣環境治理各項工作高效運行。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開展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依據楊陵區“三項機制”要求,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區監察局、督查考核辦 責任人:郭玉榮、王云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