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深入貫徹落實藍佛安省長來偏調研指示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遵照藍佛安省長來偏調研指示,全面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對實現全縣“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義。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刻汲取“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中所反映違法排污事件、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等問題的教訓,從政治高度看待這次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深入開展全縣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下更大決心推動綠色發展,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舉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群眾幸福生活的增長點、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成為展現美麗偏關良好形象的發力點。
二、總體要求
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把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省市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和全縣各類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重大政治責任,堅決克服“松松勁”“緩一緩”的盲目樂觀思想。要按照藍佛安省長指示要求,全面排查生態環境問題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同時要加強沿黃區域生態管控,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確保全縣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三、排查整治時間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1月30日至12 月2日)
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省市縣會議要求,不等不靠,主動作為,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報縣政府備案,并抄送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迅速啟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5月31日)
各鄉(鎮)、各部門要圍繞排查重點,聚焦群眾關心、社會關注和全縣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存在的短板、弱項,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著力發現深層次問題;按照“全覆蓋、零遺留、抓整改、重實效”的原則,靈活方式方法,建立以鄉鎮和部門自查、相關責任主體自改、行業主管部門核查、社會公眾監督舉報相結合的排查體系,通過全面、深入、細致、徹底地排查行動,全面摸清全縣重點領域生態環境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工作臺賬。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階段推進的,把握時間節點,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效;需長期整治的,持續推進,確保整改到位。每月30日前向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報送本月排查情況及問題排查整治清單。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鄉(鎮)、各部門要在確保全面排查到位、查處整治到位的基礎上,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認真梳理總結,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提出有針對性和可行性的意見建議,于6月15日前向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本鄉鎮、本行業排查整治工作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匯總后報縣委、縣政府,在后期督查檢查發現問題的,由本鄉鎮、本部門負責。縣直相關部門要對各鄉(鎮)排查發現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對共性問題加強政策指導,并加強與市直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組織凝練一批工程項目,積極爭取國家、省級支持,為持續推進我縣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
四、排查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方面
1.生態破壞方面
(1)重點排查整治各類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建設、非法開采、礦業權退出不徹底,以及相關歷史遺留問題,生態敏感區各類毀林、毀草等破壞生態行為。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排查河道外各類違法違規采砂、采石、采礦,以及歷史遺留地質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不到位等情況。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排查整治河道非法砂場整治情況,垃圾等固廢亂堆亂放清理及非法侵占河岸線情況。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4)排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新關鎮、窯頭鄉人民政府
2.環境污染方面
(1)水環境污染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各類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達標排放情況,以及各類超標超總量排放、亂排亂放、偷排偷放,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等情況。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信局、縣水利局、縣住建局
②排查整治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和污泥規范化處置情況,老營、萬家寨等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污泥規范化處置情況。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③排查整治城區排污口整治、管網覆蓋和漏損等情況。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新關鎮、窯頭鄉人民政府
④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情況,排查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設備規范運行、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資源化綜合利用、禁(限)養區執行情況,圍網養殖、化肥農藥使用等情況 。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⑤排查各涉河鄉鎮“河長制”落實及河長公示牌建立情況,河道排污口日常檢查、整治及非法設立排污口情況。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各涉河鄉(鎮)人民政府
(2)大氣環境污染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火電、冶煉、建材及燃煤鍋爐等行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等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物料堆場規范設置、揚塵污染防治等情況。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②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不符合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手續不全等“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情況。
牽頭單位:縣工信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③排查整治礦山開采、破碎、運輸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生產場地及進出場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情況。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④排查整治公路沿線土堆、砂堆、垃圾等固廢堆放、在建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等情況。
牽頭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⑤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場地、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治理等情況。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⑥城區禁燃禁行排查整治,對城區禁燃區內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排查,堅決禁止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非環保型旺火;對城區禁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排查,堅決禁止渣土車、大型車輛、冒黑煙車、黃標車在主城區內通行。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⑦排查整治露天燒烤攤點規范經營情況以及城區垃圾焚燒情況。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⑧餐飲服務企業排查整治,重點排查各餐飲店面油煙是否通過專用通道達標排放情況;是否安裝高效凈化設施情況;是否擅自拆卸、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問題;是否定期維護凈化設施。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⑨全面排查煤炭市場及散煤經銷攤點,不符合規定的散煤經銷攤點是否關停整治到位。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⑩加強秸稈焚燒管控。嚴格落實禁止秸稈焚燒,發揮網格化監管力量,加強鄉(鎮)、村禁止秸稈焚燒管控執法巡查檢查及打擊力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11持續開展煙花爆竹“五禁”工作。嚴格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旺火禁燃禁放管控,減少因煙花爆竹和旺火集中燃放燃燒對空氣質量的影響。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3)土壤環境污染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化工、鉛蓄電池、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行業企業關閉搬遷遺留地塊管控和治理修復,污染地塊違規開發利用問題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②排查畜禽養殖場(小區)廢棄物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縣畜牧獸醫中心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③排查整治鄉鎮垃圾中轉站規范運行情況。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4)固體廢物污染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廢物處置和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力,不規范堆放、隨意傾倒和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情況。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②排查危險廢物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等情況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縣應急管理局
③排查違規使用塑料薄膜、廢棄農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④排查整治城區建筑(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和非法轉移傾倒情況。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⑤排查整治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5)滲濾液污染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城區、老營鎮、萬家寨鎮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收集處置方面存在的問題。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老營鎮、萬家寨鎮人民政府
②重點排查整治尾礦庫、礦石礦渣堆場等滲濾液收集處置不到位,導致環境污染等問題。
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3.環境風險問題
①重點排查整治沿河生產企業環境風險隱患,以及環境風險應急管理不力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配合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②重點排查整治生態敏感區域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可能帶來的次生環境風險。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方面
4.生態涵養。重點排查整治生態敏感區域生態功能退化、草場林木退化等問題,草畜平衡措施落實不力、草原減畜任務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問題,生態治理修復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自然保護地違規人類活動等問題。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
配合單位:縣畜牧獸醫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5.水土保持。重點排查整治各類水土保持工程、固溝保塬綜合治理工程、重點區域植樹造林工程落實不力問題,以及日常水土保持預防、監測、監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6.河道“清亂”。重點排查整治河湖長制落實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河道“清亂”(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常態化規范化工作機制不到位、河長制公示牌信息更新不及時、非法圍河,以及在行洪區非法堆放固體廢物。違法建設房屋、違法種植養殖等問題。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縣畜牧獸醫中心,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三)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
7.產業結構布局。重點排查整治違反產業政策上馬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項目,違反環評要求隨意上馬工程項目等問題,“散亂污”企業問題,以及偏關河、楊家川河等黃河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圍內項目環境準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排查整治第一責任人,對本鄉鎮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縣直相關部門按照《偏關縣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主動對號入座,認真做好本行業、本系統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境治理主體責任,積極開展自查,主動開展整治,確保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有效落實,讓企業生產發展守住生態環境保護底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組織部要加大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和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密切配合,相互協作,不等不靠,立即行動,開展全縣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要建立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力推進整改整治工作。要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對涉及部門較多的問題由牽頭單位組織相關責任單位聯合開展復查復核和整改整治,做到各方面工作不脫節、不斷檔,推動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三)嚴格自查自糾。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對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開展全面排查,進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把發現問題、剖析問題、解決問題作為重要目標,全面查找在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實等方面的短板弱項。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抓整改,務必做到人到現場、眼見為實、手觸為真,不放過任何一處細節、任何一個問題,確保整改工作全面徹底、不留尾巴,經得起檢查檢驗。
(四)強化督查問責。各相關縣級領導要加強對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調度,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及時下發督辦通知和整改意見書,層層傳導責任壓力,推動整改責任落實,同時要加強對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的督促檢查,強力推進生態環境問題深度治理。縣委、縣政府將對排查整改工作不力、消極應付、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糊弄上級的鄉鎮、部門及個人啟動問責程序,堅決追責問責,絕不姑息遷就,確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切實解決影響全縣環境質量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聯 系 人:市生態環境局偏關分局 李存孝
聯系電話:0350-7625194
郵 箱:pghjbhj@126.com
附件: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清單
附件: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