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二、工作宗旨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降低餐飲油煙排放為要求,以解決油煙擾民問題為宗旨,對島內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油煙進行整治,還島民清新空氣和美好生活環境,助力打造國家5A級旅游景區。
三、工作內容
(一)整治餐飲門店油煙污染
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在餐飲服務場所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風機、水泵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消音隔聲減震措施,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需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二)整治露天餐飲(燒烤)油煙污染
全面取締整島除臨時規范點外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攤點,嚴格執行無煙燒烤。
四、職責分工
執法局:負責全面調查摸底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油煙機安裝情況;負責組織全島餐飲油煙整治行動,對設置不規范、影響市容市貌的油煙管道和占道經營進行規范和取締,嚴禁從事未經審批規范的露天燒烤經營活動;負責劃定露天燒烤、夜市烙鍋、大排檔禁止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區域內進行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對露天生產加工餐飲的全面推廣使用非炭燒無煙燒烤爐具,確保餐飲經營油煙達標排放。
食藥監分局:協助環保等相關部門對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做好對餐飲服務場所落實環保責任的提示提醒;對新增餐飲場所許可審批時,需由執法局進行周邊現場衛生環境檢查后方可辦理。
工商分局:配合執法局對未整改到位或拒絕整改的餐飲服務場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旅游局:對主管的酒店裝設油煙分離器負責(包括做好宣傳、思想工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業主裝置油煙分離設施);配合整治部門開展整治行動,督促主管的酒店業主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
建交局(環保局):負責督促落實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執法局治理油煙污染;向執法局報送需列入整治范圍的餐飲業名單;對露天生產加餐飲店使用炭燒煙燒烤爐具書面通知整改。
網格辦:按照網格分包情況,協調組織人員對轄區范圍內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進行數據采集,對油煙擾民問題、凈化設施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的及時錄入平臺交辦。
湄洲鎮人民政府:對管理的個體餐飲業裝設油煙分離器負責(包括做好宣傳、思想工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業主裝設油煙分離器);配合各個相關部門開展治理工作,并協助驗收完成餐飲油煙治理任務;督促個體餐飲業業主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執法局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全力配合,明確專人負責,做好人員調度,抓好工作落實。
(二)細化職責分工。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和一崗雙責要求,認識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要結合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治理工作負責人,確定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狠抓落實,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相關部門要針對餐飲業油煙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餐飲業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從嚴查處,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堅決打好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攻堅戰。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網絡等媒體宣傳整治行動,講明餐飲油煙污染的危害、治理的目的和意義,爭取群眾和相關餐飲業經營戶的理解與支持,形成餐飲業自律、職能部門依法監管、人民群眾自覺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