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飲食業油煙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不利影響,扎實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切實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對象
全區所有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和露天燒烤攤點。
二、整治標準
(一)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
(二)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使用,油煙通過專用煙氣排放管道排放;油煙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
(三)依法取締違法經營行為。取締無證(照)經營,嚴禁占道經營和露天餐飲、燒烤攤點。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階段(6月10日-6月30日)
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對轄區內餐飲行業違規排放油煙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逐一登記造冊,制定專項整治方案。
(二)整治階段(7月1日-11月30日)
1、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通過下水道違規排放或已安裝但不能達標排放的餐飲單位(場所),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2、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對無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衛生不達標的要求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對住宅樓已開設但未達到食品衛生和環保要求的餐飲單位,要求轉行經營或停業;對選址不當,油煙污染問題被群眾反復投訴的餐飲單位,督促其進行限期整治。
3、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對露天燒烤開展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經營造成環境臟亂差等違法行為。
(三)驗收階段(12月1日-31日)
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統一認識。開展油煙專項整治工作是著力解決我區油煙擾民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工作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保證我區專項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各有關工作部門要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職責,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提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強化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共同打好飲食行業污染治理攻堅戰。
附:《晉安區餐飲店油煙管摸排表》
晉安區城市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