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7號)和《中共安陽市委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安發〔2016〕6號),為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我縣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縣委、縣政府2017年確定的關于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堅持精準、精細、精確的原則,實施全民、依法、科學治污,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責任追究、網格監管、排污許可、目標考核、督查督辦六項制度,持續深化工業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揚塵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污染治理、秸稈禁燒、煙花爆竹禁燃、污染天氣管控等攻堅措施,突出強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堅持“兩手抓,兩手硬”,一手抓大氣污染治理、一手抓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打造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升級版,確保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全縣2017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城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在110微克/立方米以下,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20天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工業污染治理
1. 開展“內黃縣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年”活動。按照國家、省有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安陽市重點行業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督促指導轄區內重點行業所有企業,對照本行業深度治理指導意見,逐個車間、逐個工序對排污狀況、污染防治設施、在線監控設施和環保管理現狀等進行全流程排查,2017年2月底之前完成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和計劃,并嚴格按照《指導意見》要求逐項整改到位。完成提標改造、深度治理的企業,要及時向環保、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完工報告,經核查批準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在恢復生產后一個月內完成治理效果評估監測,污染物排放達標的可以正常生產,不達標的立即停產整改。其中:
(1)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或設備,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堅決淘汰到位。
(2)全縣陶瓷、鑄造、磚瓦窯等行業的所有企業,現有環保設施不符合《指導意見》的,實行停產整治,對現有環保設施進行提標改造。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2. 實施工業燃煤鍋爐深度治理
(1)2017年9月底前,全縣現有10蒸噸/時以上、6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完成環保設施提標治理任務。從2017年10月1日起,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排放限值,即在基準氧含量9%的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30、200、200毫克/立方米。其中,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此類燃煤鍋爐應予拆除,改用清潔能源。
(2)執行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燃用生物質鍋爐,根據鍋爐型號,對照特別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標準,于2017年9月底前要求完成提標改造。
(3)逾期未完成上述燃煤工業鍋爐提標治理或拆改任務的,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有關鄉鎮、街道辦
3. 建立重點行業全覆蓋的監控體系。繼續擴大重點污染源監控范圍,凡有固定排氣筒、尚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系統的,要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4. 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組織實施《河南省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2015-2018年)》,在建材、化工等行業實施一批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對重點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5. 落實工業污染源環境監管各項制度
(1)強化網格監管。要按照《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監管網格化工作的通知》(安政辦〔2016〕62號)要求,結合行政區劃、治安網格管理、城市管理系統等實際,全面實施環境監察執法網格化管理。2017年3月10日前,建立和完善縣、鄉(鎮、街道)、村(社區)、村民小組(居民小區)四級網格責任制,要將各級網格單元劃分、重點監管對象、監管責任人落實到位、監管到位,并將清單報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和縣環保局備案。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2)全面實施環境執法“雙隨機”制度。全面落實隨機選取抽查對象和執法隊伍的“雙隨機”制度,對全縣涉氣污染源開展隨機抽查,對企業排污達標情況進行監測和檢查,對偷排、漏排、篡改監控數據等違法行為嚴罰重處,保持對污染源的高壓監管態勢。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6. 建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按照國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要求,根據污染物種類、污染源類別、污染物分布區域等不同情況,編制涵蓋我縣全行業、多種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變化信息的全縣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
(二)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7. 優化工業結構和布局。嚴格執行國家、省產業政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2017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建成區內現有重點行業“退城進園”實施計劃,督促企業抓緊實施,按期完成搬遷任務。
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環保局、規劃局,各鄉鎮、街道辦
8. 取締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國土資源、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主要包括: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廢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開展專項取締行動,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網格長制,落實網格監管督查員,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制定推進計劃,對“小散亂污”企業逐個確定取締時間、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報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備案。2017年10月底前,取締全縣所有“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清除原料、吊銷證照等措施,確保徹底到位、不反彈。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三)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9.完成重點行業VOCs污染現狀調研。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全縣重點行業VOCs污染現狀調研,編制重點行業排放源清單,初步摸清我縣重點行業VOCs排放底數,為“十三五”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提供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10. 開展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
(1)2017年6月底前,對省定有機化工企業內黃縣鑫源糠醛有限責任公司實施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改造,對有組織廢氣進行回收利用或進行催化燃燒、熱力焚燒,提高有機廢氣凈化效率;揮發性有機液體裝卸應采取全密閉、液下裝載等方式,儲罐呼吸和裝卸過程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廢水廢液廢渣收集、儲存、處理、處置過程中要對逸散VOCs和產生異味的主要環節采取有效的密閉與收集措施,VOCs綜合去除率達到70%以上。
(2)10月底前,基本完成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和維修、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污染物排放達到省出臺的《河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3)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機溶劑、膠粘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排放,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有機液體裝卸采取全封閉、下部裝載、液下裝載等方式,并實行高效油氣回收措施,配套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采取密閉措施,安裝高效集氣裝置;加強有組織廢氣治理,配套安裝焚燒等高效治理設施;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應送火炬系統處理。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11. 強化餐飲行業VOCs污染治理。強化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整治,2017年5月底前,縣城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要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和運水煙罩、靜電型和等離子型等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禁止將油煙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縣城建成區露天燒烤,室內燒烤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備。
責任單位:縣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環保局
12. 開展重點行業VOCs排污收費試點。河南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出臺后,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開展重點行業VOCs排污費征收試點工作,促使企業積極治污減排。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配合單位: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四)強化燃煤污染治理
13. 嚴格控制和減少煤炭消費量。制定全縣工業煤炭消耗總量控制方案,將具體指標分解落實到各鄉鎮、街道辦和重點企業,督促工業企業采取節能降耗、“煤改電”“煤改氣”等措施,有效減少煤炭用量,確保2017年全市煤炭消耗總量比2016年下降15%。新建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新增居民建筑采暖采用集中供熱、電能、天然氣、地暖等,不得建設和使用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14.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進一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2017年4月底前,劃定并公布本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面積要達到縣城建成區面積的75%以上。依據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督促禁燃區內現有燃煤企業6月底前退出禁燃區或拆除燃煤設施。按照環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錄》要求,進一步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嚴禁在禁燃區內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體和液體產品、未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工業固體廢棄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機油、煤焦油、稀料,依法拆除違法違規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局
15. 積極推進城市集中供熱。根據我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探索推進縣城集中供熱建設,努力減輕燃煤污染。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發展改革委
16. 全面取締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對全縣散煤銷售點進行全面排查,對無工商營業執照、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經銷劣質散煤等4類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和燃煤散燒單位依法取締到位。
責任單位:縣工商質監局、環保局、行政執法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鄉鎮、街道辦
17. 大力實施“氣代煤”和“電代煤”工程。加快天然氣配套支線管網、城市儲氣設施以及城鄉輸配電線路建設,制定優惠政策,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進一步提高縣城建成區及以外區域“氣代煤”和“電代煤”比例,控制減少型煤使用量。同時,全縣城鎮居民使用電采暖、農村居民永久性實現廚炊電氣化、天然氣等指標達到市定量化任務要求。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委、工商質監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環保局、華潤燃氣公司、供電公司
18. 推進潔凈型煤替代散煤。2017年10月底前,建成1座潔凈型煤生產倉儲配送中心,向天然氣、電和集中供熱不能滿足需要的居民或用戶提供潔凈型煤,完成市定清潔型煤供應量化任務要求。型煤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河南省民用潔凈型煤標準》(DB41/T1326—2016)。屬于高污染燃料的型煤,嚴禁向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供應和銷售、使用。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環保局、工商質監局
19. 推進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改造。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能源結構調整方案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豫發改能源〔2015〕1548號)要求,開展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建設,加快完善配套供熱管網,合理確定熱源建設方案。2017年10月底前,縣產業集聚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街道辦
20. 全面完成燃煤鍋爐拆改和清潔能源改造。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縣范圍內98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并進一步排查拆除轄區內所有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轄區內豆制品加工企業要全部拆除燃煤鍋爐,改用集中供熱、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并嚴格監管,嚴防反彈。改用燃氣鍋爐的,要采取低氮燃燒技術,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超過150mg/m3。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工商質監局、內黃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縣供電公司
21. 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房城鄉建設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各鄉鎮、街道辦
(五)強化揚塵污染治理
22. 完善縣城區綠化、硬化工作。2月底前完成對建成區內主要街道及背街小巷綠化、硬化、大片土地裸露情況的全面排查;6月底前完成綠化、硬化工作,搞好新城區綠化帶抑塵工作。對裁植植物尚小、存在揚塵風險的地段,采取撒草籽等措施加強抑塵,全面提高城區環保基礎工作。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關鎮政府、長慶路街道辦事處
23.落實揚塵污染“一票停工制”。加強建筑、道路、拆遷、市政、水利、國土、堆場等各類工地監管,嚴格落實《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河南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等揚塵防治要求。對各類施工揚塵源實行“一票停工制”,即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實防塵、抑塵、降塵措施的工地,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實行停工整治。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公路局、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辦
24. 實施揚塵污染“黑名單”制度。2017年3月底前,制定出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黑名單”管理辦法,建立揚塵污染防治與建筑市場誠信掛鉤聯動機制,將施工單位揚塵違法違規情況納入相應的行業信用管理系統,對揚塵污染防治不力、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要列入行業“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在退出“黑名單”前禁止參加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公路局
25. 提升揚塵污染監控水平。自2017年起,縣城建成區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開工工地,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業區、料堆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并于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網,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街道辦
26. 嚴格運輸揚塵管控。新購入渣土運輸車必須為自動密閉車輛。2017年3月底前,全縣現有渣土運輸車全部完成自動密閉改裝,未按期完成自動化密封改裝的車輛,一律不得從事渣土等物料運輸業務。
責任單位:縣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街道辦
27. 提高道路保潔水平。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范圍,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2017年2月底前,縣城區主要道路要全部實現機械化灑水清掃。
責任單位:縣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局,各鄉鎮、街道辦
(六)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
28. 全面完成黃標車淘汰。強化上路查扣,依托執法服務站和緝查布控系統,把黃標車老舊車查扣納入日常勤務部署,從嚴查處違法上路行駛的黃標車、老舊車;緊盯二手車交易市場,對二手黃標車一律不予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嚴格辦理注銷和公告牌證作廢業務,對于辦理注銷業務的黃標車、老舊車,必須符合公安部《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符合省公安廳有關不再上路行駛的要求。強化源頭追繳,按照“四個具體”(即:具體到車牌地址、具體到車主信息、具體到鄉鎮、街道辦責任人、具體到獎懲措施)要求,查清全縣所有黃標車車源,嚴格車輛注銷手續,確保2017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所有黃標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
29. 加快車輛拆解。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等要求,加強拆解企業監管,實施發動機、變速箱、轉向機、前后橋、車架打孔或切割措施,嚴防已淘汰的黃標車、老舊車重新流入二手車市場。2017年10月底前,按照市下達的量化指標要求完成拆解任務。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財政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
30. 加強新售車輛環保管理。嚴格執行新售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要求,組織開展對新機動車銷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全縣銷售的新車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17年起,對不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新售車輛,一律不予掛牌。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 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工商質監局、環保局
31. 強化在用車日常監管
(1)全面安裝車輛排污監控設備。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和排放檢驗機構聯網,按上級要求完成機動車環保信息平臺聯網、數據上報和信息公開。2017年9月底前,按市目標要求安裝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建設機動車環境執法監管專業隊伍,提高現場執法能力水平。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環保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街道辦
(2)開展在用機動車冒黑煙及超標排放治理。對機動車檢驗機構加強監管,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專項檢查,嚴把機動車環保檢驗關口;加大機動車路檢抽檢力度,認真篩查尾氣超標車輛,全面開展冒黑煙車及超標排放車輛治理,嚴厲打擊車輛冒黑煙現象,有效遏制尾氣超標排放行為,并逐步建立長效機制。加強重型柴油車監管,對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者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車責令限期安裝,并達到排放要求。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商質監局,各鄉鎮、街道辦
32. 協同加強柴油車管控。強化對營運車輛的環保監管,營運車輛全部加裝車載診斷系統(OBD)。按照市政府安排,環保部門適時牽頭建立機動車環保違法信息平臺,與公安、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委、保監等部門共享,2017年6月底前,納入企業征信系統,提高超標排放車輛保險費率,實現超標排放車輛異地處罰;查處一批篡改OBD限扭、不添加車用尿素的典型違法案件,嚴厲處罰各類違法行為并向社會曝光。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委,各鄉鎮、街道辦
33. 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對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廢氣排放治理工作,逐步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達到國三標準。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牧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工商質監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
34. 加強車用尿素和油品質量監管。2017年3月底前,全縣高速公路、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均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2017年6月底前,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要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2017年9月底前,全部供應國六標準的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開展全縣成品油監管專項檢查行動,加大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力度,年內縣、鄉鎮(街道辦)兩級成品油檢測實現轄區內加油站、油庫全覆蓋,依法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油品的行為。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工商質監局、商務局、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中石化、中石油
35. 持續打擊黑加油站。持續深入排查,強化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堅決取締所有黑加油站。2017年2月底前,對全縣黑加油站取締情況開展“回頭看”,對發現取締不到位、死灰復燃的,嚴格追究相關鄉鎮、街道辦和部門負責人責任。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工商質監局,中石化、中石油
(七)強化重點時段污染天氣管控
36. 強化落實應急管控措施。2017年2月底前,要按照不同預警級別,修訂完善應急管控清單,特別對全縣涉氣工業企業按行業分類,一廠一策明確停產限產管控措施,把停產停工、限產限排措施細化到具體的生產工序,落實到管理崗位,明確操作規程,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追溯,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指令下達后,各項應急管控措施能夠迅速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局、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37. 精準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協作小組會議要求,進一步擴大錯峰生產范圍,全縣涉氣企業要有計劃地把設備檢修維護安排在冬季采暖季節進行。對錯峰生產企業全部張貼封條,切斷生產用電,落實駐廠監管人員,嚴格落實錯峰生產要求。磚瓦窯、化工類企業等行業,繼續在冬季采暖季全部實施錯峰生產。
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八)持續做好禁燒禁燃工作
38. 繼續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到2017年底,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86%以上。強化基層行政村和村民組秸稈禁燒聯防聯控責任,加強應用“天眼系統”“藍天衛士”、無人機等現代化監控手段,堅持秸稈焚燒約談問責制度,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全縣“零火點”目標。
責任單位:縣農牧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環保局
39. 加強煙花爆竹管控。嚴格執行《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縣城區禁放區內全時段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嚴控方案,最大限度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不良影響。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工商質監局、安全監管局、行政執法局、環保局、供銷社
(九)強化政策科技支撐
40. 提升環境質量預警預報能力。按照國家環保部關于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不同級別減排比例、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等要求,2017年8月底前完成我縣新預案的修訂,夯實各級別應急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生產工序,并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確保措施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為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和精準治污提供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氣象局
41. 制定《內黃縣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按照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相關要求,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街道辦
配合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成員單位
(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綜合治理
42. 實施核心區燃煤污染“清零行動”。在縣城建成區內,以環境敏感點周圍二公里為核心區,對各類經營門店、居民住戶進行全面排查,徹底清理收繳各類燃煤爐灶,嚴禁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017年9月底前,核心區內現有燃煤爐灶(含清潔型煤)全部改造為“電代煤”“氣代煤”或集中供熱等清潔能源。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工商質監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環保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一)全面完成內黃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
43. 全面完成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依據《內黃縣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內政〔2014〕30號),逐一對照、確定任務,制定措施、加快推進,確保按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責任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環保職責
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全縣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包鄉鎮、街道辦,沉到一線,認真督導,狠抓落實,確保我縣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責任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街道辦,縣政府有關部門
(二)認真謀劃部署
各鄉鎮、街道辦和縣直有關部門領導班子要專題研究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強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并將目標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具體的監管部門、排污單位,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實行掛圖作戰、精準治污,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于2017年2月底前將本地、本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及研究情況報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成員單位
(三)嚴格考核獎懲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安陽市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對縣政府各有關單位、各鄉鎮(街道辦)實施年度考核,對未完成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
責任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監察局、環保局
(四)嚴格督導檢查
細化完善內黃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問責機制。縣藍天工程指揮部督查組對各級各部門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措施不落實、管控不到位的進行通報、限期整改。縣監察局督察組對問題突出、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縣環保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局、行政執法局、農牧局、交通運輸局、工商質監局、商務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分工開展行業督查。各鄉鎮(街道辦)、縣直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確保各項措施全面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辦
(五)強化執法監管
縣住房城鄉建設、水務、交通運輸、公路等部門要對工地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責令停工整改;縣工商質監、公安、行政執法、交通運輸、環保等部門要聯合執法,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銷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以及違規使用高污染燃料設施及高污染燃料的違法行為,依法嚴查重處;縣環保、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工業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對環保設施不完善、超標排污、偷產偷排的,要依法實行連日計罰,責令停業關閉等,查處到位;對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排污、逃避監管、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追究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行政執法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牧局、水務局、公安局、工商質監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路局,各鄉鎮、街道辦
(六)廣泛宣傳發動
要在主要媒體上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企業錯峰生產、燃煤鍋爐拆改、黃標車淘汰、污染天氣管控、餐飲油煙治理等與公眾密切相關措施的解讀,公示各類污染源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信箱等,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實施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動員全民參與監督,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文廣新局、廣電中心、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街道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