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吉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全力沖刺藍天保衛戰行動的緊急通知》和《關于印發市中心城區空氣質量沖刺攻堅應急管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改善我縣空氣質量,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任務
截止目前,我縣空氣質量PM2.5年均值為26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為95.2%。近期空氣質量呈下降狀態,PM2.5高達65ug/m3。各部門要采取針對性更強的措施,提高治理效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規措施,確保今年剩下的時間不出現輕度以上污染天,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強化管控措施
(一)加強道路揚塵治理。縣城管局要全面加強道路揚塵管控,按照道路揚塵治理“四步作業法”實施城市道路保潔。對城區各類交通道路、大街小巷進行拉網式清洗除塵,加大對監測站點周邊灑水和霧炮降塵頻次(每天不少于6次,雨天除外),對出入中心城區的主要道路、橋梁,特別是富川路、廬陵大道等主干道實施全面清洗除塵,做到全覆蓋、多頻次,最大程度降低揚塵污染。
(二)加強建筑工地管理。縣住建局要嚴格按照“六個百分之百”標準執行工地揚塵防治。對城區建筑、市政、道路等施工工地組織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確保所有車輛出口30米以內路面上不能有明顯的泥印,或者散落沙石、灰土等易揚塵建材;施工現場每天清掃灑水次數不少于6次,確保路面不見塵土;攪拌機等設備作業時旁邊5米內必須配備霧炮車降塵。對達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堅決采取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等措施,特殊允許施工項目必須嚴格落實降塵措施。
(三)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要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要求,組織對工業企業特別是針對散亂污企業、磚瓦窯生產企業、水泥攪拌站企業、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對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轉的企業一律采取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治等措施。
(四)加強機動車輛整治。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要開展渣土車輛專項整治。要加大對黑渣土車、私有渣土車打擊力度,對違反規定的渣土車和雇傭黑渣土車的工地一律嚴肅處理,堅決遏制渣土車導致的揚塵污染嚴重情形。要對進出城區的柴油貨車等高污染機動車設卡查驗,無通行證的一律禁止進城。同時,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路檢路查和入戶監督抽測工作,對尾氣排放不合格的車輛,督促進行維修和復檢,對檢測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管控期間嚴禁在站點3公里范圍內使用。
(五)加強露天焚燒管控。縣城管局要嚴格禁止城區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嚴厲打擊企業非法焚燒瀝青、皮革、橡膠、塑料等工業廢料,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大宣傳,積極倡導文明、綠色、環保的節日模式和有關活動,組織黨員干部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全面禁止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等現象。縣氣象局要根據氣象條件適時開展人影作業,實施人工贈雨降塵。
(六)加強治理餐飲油煙。縣城管局要加強對露天燒烤和餐飲加工污染控制管理,對重點區域露天燒烤和餐飲加工進行專項清查。對于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店鋪一律停業整頓,對于油煙凈化設施不達標的,及時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在應急管控期間經營。
三、強化組織領導
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意識和看齊意識,充分認識大氣污染治理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要切實把改善空氣質量當做一項政治任務來堅決完成。一要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近期要把工作精力重點聚焦到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上,嚴防死守,打贏藍天保衛戰。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監管和防治工作。二要加強督查問責。縣里成立攻堅沖刺督查組,重點檢查各鄉鎮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履行情況。對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沖刺措施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