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達州市創建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和《開江縣公共文明指數暗訪測評任務分解表》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大力實施“五治”工程,全力助推達州市創建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和開江縣創建第六屆全省文明城市作出應有貢獻。現就創建文明城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整潔清新、優美舒適、和諧宜居”的總體要求,堅持“重宣傳、增投入、添設施、抓管理、強督查、嚴考核”的思路,以深入實施城市環境秩序綜合整治提升行動、全縣主干公路河湖及場鎮環境綜合治理為抓手,以推進占道經營、噪音污染、“牛皮癬”廣告、道路交通秩序、建設工地亂象、道路客運市場秩序、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秩序、大氣環境污染、水體環境污染和餐廚垃圾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十大專項治理行動”為載體,在治理城鄉環境“五亂”方面取得新成效,持續推進城鄉環境治理從局部治理向整體深化、從專項攻堅向常態管理深化、從宣傳引導向依法規范深化。
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十大行動
(一)占道經營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按照“明確責任、協調聯動、源頭治理、疏堵結合”的原則,堅持“主次干道及重要區域嚴禁、普通道路嚴控、背街小巷規范”的思路,分類、分時科學合理設置臨時經營攤區,并嚴格落實攤區環境秩序管理制度,嚴格做到攤離地凈,著力解決當前無證違法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等突出問題,堅決整治主次干道、重要區域的占道經營(作業)、占道堆碼等行為,全面提升城鎮和主干公路沿線容貌管理水平,提升開江整體形象。
牽頭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市監局、縣交運局
(二)噪音污染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原則,在縣城區(含普安場鎮)開展建筑施工噪聲、商業噪聲、文化娛樂噪聲、交通運輸噪聲等環境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環境噪聲污染違法行為,切實改善城區聲環境質量,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牽頭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淙城街道辦、普安鎮、經開區,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住建局、縣文體旅局
(三)“牛皮癬”廣告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整治”的原則,扎實開展城鎮及主干公路“牛皮癬”廣告專項整治,清除城鎮及主干公路建(構)筑物、交通工具、道路、樹木及園林設施和其他設施上亂張貼、噴涂、刻寫、懸掛、散發的各類廣告和宣傳品,積極探索建立“牛皮癬”廣告長效監管機制,不斷提升城市形象。
牽頭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經開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文體旅局、縣市監局、縣交運局、開江郵政公司
(四)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以容易致亂致堵致禍的交通違法行為和車輛為重點,聚焦交通堵點亂點,開展大聲勢、高密度集中整治行動,形成交通秩序整治高壓嚴管態勢,推動城區、場鎮主街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下降,市民文明交通意識明顯提高。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交運局
(五)建筑工地亂象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施工工地落實圍擋封閉作業要求,加強工地規范性管理,杜絕工地亂象。通過開展建筑工地集中整治活動,切實增強建筑施工各方責任主體文明施工意識,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水平。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經開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各有關縣級部門(單位)
(六)道路客運市場秩序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重點整治開江火車站、汽車西客站、汽車東客站周邊、城區各街口等非法營運車輛(含兩、三輪摩托車)聚集點和城區主要街道沿街攬客非法營運行為,公交車不按站點上下旅客、拒載,出租車占道候客、拒載、違規攬客等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安全、有序的客運市場秩序。
牽頭單位:縣交運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七)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秩序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強力治理農貿市場“臟、亂、差”等突出問題,實現“擺整齊、掃干凈、秩序好、環境優”的治理目標。強化城區市場業主和市場內經營者文明經商意識,市場硬件設施、內部環境和經營秩序有明顯提升并保持常態。
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商務局
(八)大氣環境污染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嚴控城區及周邊時令性大氣污染,加強道路清掃保潔,破損路面維護修繕;加強露天燒烤、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完成油煙凈化設備安裝;落實建設工地“六化”標準,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城市綠帶積塵沖洗,規范城市綠化施工;督促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大力解決城區突出的大氣污染環境問題。
牽頭單位: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經開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市監局
(九)水體環境污染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結合《達州市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進縣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鄉鎮場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加強黑臭水體、城市生活污水溢流口等水環境問題綜合整治,有效解決一批最突出、最迫切、最現實的水體環境污染問題。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經開區、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縣水務局、縣城普公司
(十)餐廚垃圾治理行動
主要內容:堅持“屬地管理、轄區負責、部門參與、城區聯動”的原則,從抓好源頭管理、規范作業服務、強化處置監管、查處非法處置利用行為等方面著手,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導、法制管理、集中收運、專業處理、市場運作、資源利用”為目標的縣城區餐廚垃圾管理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經開區、縣住建局、縣市監局、達州市開江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21年6月底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治理行動的目的意義,通過廣泛動員、大力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治理行動的良好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6月至8月)。全面開展城區及各鄉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按照治理工作任務,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
(三)長效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加強源頭管理,完善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執法協作工作機制,實現源頭治理與末端執法有機結合,鞏固治理成果,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治理工作常態長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牽頭部門及責任單位要將創建達州市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和開江縣第六屆全省文明城市十大環境治理專項行動提高到建設美麗幸福開江的新高度,充分認識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來,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將治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鄉鎮(街道辦)、縣級有關部門要落實城鄉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加強城鄉環境管理隊伍建設,推進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三)嚴格督查問效。各牽頭部門制定相關督查考核辦法,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盡職履責。縣創建辦、縣治理辦采取突擊檢查和明察暗訪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十大行動工作成效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要求落實工作措施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扣減年度目標績效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