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雖然百色市(右江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取得積極進展,但與國家、自治區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空氣質量仍是高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一些大氣治理“瓶頸”和難點更加突顯,迫切需要破解。
為貫徹落實中央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的指示,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西“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桂環規范〔2017〕4號)要求,結合右江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二、年度目標
1.2018年右江區同市本級實施市、區兩級空氣質量目標管控,細顆粒物(PM2.5)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不高于62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天數占比不低于91.2%。
2.2018年全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區、百色市下達任務目標以內。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1.嚴控“兩高”項目準入。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目錄,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嚴控“兩高”項目建設,實行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優化產能布局的項目除外)。
2. 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以制糖、造紙、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對重點行業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以節能環保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3.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
4.完成過剩產能化解任務。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健全全區過剩產能臺賬,制定年度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和工作方案,完成上級下達任務。
5.落實重污染企業搬遷或改造。對能耗高、排放大的工業企業,實現裝備升級、產品上檔次、節能環保上水平;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落后產能以及環境風險、安全隱患突出而又無法搬遷或轉型企業,依法實施關閉。
(二)進一步優化能源消費結構。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煤炭消費控制措施,削減煤炭消費需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目標,并分解落實到重點企業。
2.積極推進清潔能源應用。加快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推進天然氣、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和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提高高耗能行業、城市公共交通系統以及重型卡車等長途運輸工具的天然氣應用率。
3.持續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嚴格實施淘汰百色城建成區每小時 1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改善城市居住環境。禁止百色城建成區新建每小時 2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強工業燃料的監管,工業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業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
4. 配合出臺百色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配合百色市出臺《百色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劃定方案》,并向社會公布。
(三)深化工業源治理
1.推進工業行業全面達標治理。對建材企業、粉末設備(粉磨站)除塵系統實施提升改造,進行原料堆場密閉化、原料高效輸送改造、廠區道路硬化及保潔,實施生產、運輸、裝卸等各個環節粉塵無組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積極推廣糖廠蔗渣燃料鍋爐清潔燃燒和煙氣污染控制新技術。
2.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配合自治區、百色市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篩查、監測,建立右江區排污單位名錄,確定排放基數。
4.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配合百色市和依法開展本級負責的2018年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5.開展“散亂污”企業(作坊)集中整治。對手續不全的“散亂污”企業(作坊)進行集中整治,建立企業清單。
6.完善監控體系。督促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全部完成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并于環保部門聯網。加強第三方運維單位監管,確保自動監控數據準確可信。
(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
1.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配合百色市嚴把外地轉入車輛審查關,繼續按照自治區要求開展老舊車淘汰工作。嚴厲查處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
2.加強在用機動車環境監管。配合百色市開展機動車污染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
3.全面落實車用油品質量升級。加強加油站銷售油品質量的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確保供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用汽、柴油。
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傳播污染管控。按照國家要求,按時段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放標準,嚴控不達標機械的銷售和采購。
(五)全面開展楊塵污染綜合整治。
1.施工揚塵防治。負責右江區管轄的施工場(地)四周設置圍擋,實行封閉施工,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加強對中心城區私人建房、祿源工業園區在建項目的揚塵防治工作。
2.道路揚塵防治。負責右江區管轄的道路及兩側進行防塵整治;建立、推行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機制、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核準機制。主次干道濕掃保潔,城區背街小巷每天清掃保潔2次(雨天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3. 城中村泥沙路及待建三產安置用地揚塵防治。對右江區管轄的接入城市市政道路系統的城中村泥路、沙路、煤渣路等路面進行硬化,加強對待建三產安置用地的揚塵治理工作,待建三產安置用地設置圍墻,對裸露的泥土要進行防塵網(布)覆蓋,超過3個月的進行綠化、鋪裝;加強巡查,有效遏止隨意傾倒垃圾的行為。
4.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運營管理。2018年市區內或周邊新建2座規范化建筑垃圾消納場,有效遏止建筑垃圾隨意傾倒行為,加大對違法私設建筑垃圾消納場的打擊力度。
5.已收儲土地揚塵防治。對已收儲的屬于右江區三產用地土地要對裸露的表土進行防塵網(布)覆蓋,超過3個月未利用的土地須進行綠化或恢復耕種;加強巡查,有效遏制隨意傾倒垃圾的行為。
6.城市建成區大型車輛停車場揚塵防治。加強對大型車輛停車場揚塵防治管理工作,停車場場地要進行硬化,在出入口設置沖洗平臺,做好揚塵防護工作。
7.企業堆場揚塵防治。對于煤炭、煤矸石、礦石、建筑材料、、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采取封閉或半封閉等形式,采取灑水或噴淋等抑塵措施;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渣土堆、廢渣、建材等,要采用防塵網和防塵布覆蓋。
8.城區內無證露天砂石場整治。進一步查處城區內無相關證照的露天砂石場。
9.加強揚塵整治信息共享,開展聯合執法。2018年繼續沿用2017年成立的右江區揚塵整治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協調各單位成員加強信息共享,組織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開展城區相關聯合執法工作。
10.各鄉鎮(街道)同步實施揚塵污染整治。各鄉鎮(街道)制定本轄區揚塵整治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六)城鄉面源污染管控。
1.嚴格控制露天燒烤,控制餐飲油煙排放。加強管理和執法,堅決制止違反規定的露天燒烤行為,對市民投訴違規露天燒烤集中的片區,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定期組織突擊整治。城市建成區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使用燃氣、電等清潔能源,或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在露天燒烤中大力推廣無煙燒烤設備。
2.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全面推廣秸稈還田、秸稈制肥、秸稈飼料化、秸稈能源化等綜合利用模式,加快建立秸稈收運體系。
3.秸稈、垃圾禁燃。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實行嚴防嚴控,,加強日常巡查和應急處置,加強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加強城市建成區及周邊區域露天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監管,及時清運垃圾,大力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理。
4.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進一步加強市區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全區范圍內建立禁限放常態化管理機制。
(七)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1.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配合百色市修訂、完善百色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自治區、百色市要求統一預警分級標準,組織相關部門按照重污染天氣響應級別因地制宜編制轄區具體企業限產或停產、工地停工、機動車限行、道路揚塵控制、秸稈禁燒等應急減排清單。
2.強化重污染天氣污染管控。做好污染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技術服務,為大氣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氣應對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八)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
分批次開展對排污企業的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在全區各院校開展以秸稈、垃圾禁燃,煙花爆竹燃放危害等環保主題的教育活動;重點把握“六五環境日”、春節期間等重要宣傳節點或重要時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教育宣傳,全面提高相關單位及市民環保素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完善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繼續利用好聯席會議制度,統籌開展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分解落實責任。區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右江區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度實施計劃》,根據區總體部署及控制指標,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協作、互相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嚴格考核制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將大氣污染防治指標作為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將落實本方案各項措施情況等工作執行情況納入各級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四)加大財政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相關專項資金,整合百色市、本級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專項資金和其他相關資金,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強環境執法。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堅持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專門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開展經常性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應強烈的環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