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國家、省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根據《宣城市整治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專項行動方案》(宣環委辦〔2023〕45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療、依法治污,全面開展整治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兩整治一保障”專項行動),不斷提升全鎮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兩整治一保障”專項行動,使我鎮無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無投訴舉報,同時建立長效監管和治理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3年8月初)。在全鎮范圍內部署開展“兩整治一保障”專項行動,分解落實目標任務。
(二)排查梳理(2023年8月15日前)。各村、鎮直有關部門排查梳理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清單,逐個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整改實施單位、驗收(監管)單位和整改完成時效。
(三)集中整治(2023年9月-11月)。各村、鎮直有關部門根據專項行動清單,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專項行動問題清單要求有序推進整改。問題整改完成一個驗收銷號一個,對驗收銷號問題適時進行回訪,確保整治效果,防止走過場。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立即啟動整治。
(四)總結提升(2023年12月)。全面匯總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明確部門和屬地責任,并建立制度規范,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形成對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的有效管控。
四、整治措施
(一)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整治措施
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和《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DB34/T4139-2022)要求,推進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治理。對餐飲經營單位未安裝油(you)煙凈化設施的,督促安裝到位: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督促及時整改、定期清洗維護:對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對露天燒烤及時排查引導,防止擾民。(執法大隊、環保站、各村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噪聲擾民問題整治措施
1.嚴格工業企業噪聲污染治理。根據企業噪聲源、噪聲防治措施、噪聲排放和周邊噪聲敏感點情況,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噪聲源管控,完善減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夜間生產時間,盡量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對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環保站負責)
2.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減少對周邊群眾工作生活的干擾。督促施工單位按夜間施工許可要求的夜間施工時段進行作業并落實減振降噪措施。對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致使建筑施工噪聲超標排放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對拒不整改的,依法責令暫停施工。(執法大隊、環保站、各村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持續開展嚴查機動車“炸街”等專項行動,依法查處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行為。(派出所負責)
4.督促對道路、公路兩側存在居民住宅且夜問交通噪聲超標的路段,采取隔聲屏障隔聲窗等措施,減少對周邊群眾生活環境的影響。(派出所、農路辦負責)
5.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在公共場所開展娛樂、體育健身、餐飲等活動和建筑物室內裝修過程中產生噪聲擾民的行為,加強教育引導、責令整改;對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依法實施處罰。(派出所、執法大隊、文化站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兩整治一保障”專項行動協調小組(見附件1),統籌推進工作開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村、鎮直有關部門作為問題整改的責任主體,對逐個問題明確整改責任主體和驗收監管單位;要進一步理順餐飲油煙和噪聲污染監管執法職責分工,加快落實“查處一體”提高監管效能。
(三)完善長效機制。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要研究建立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從城市規劃等方面加強源頭管控,明確部門和屬地職責分工,落實常態監督管理。
附件:1、興隆鎮整治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專項行動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2.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清單
3、噪聲擾民問題清單
4、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整治完成情況
5、噪聲擾民問題整治完成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