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底,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縣域環境空氣質量PM2.5為75微克/立方米,PM10為35微克/立方米,同期分別上升10.3%、9.4%,空氣優良天數132天,同比減少35天。全市排名第四,大氣污染防控形勢復雜嚴峻。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改變當前我縣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市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經靖遠縣委、縣政府同意,縣環委辦決定,在全縣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從治理揚塵污染、餐飲油煙污染、燃煤污染、夏秋季臭氧污染、移動源污染、“四燒”污染、工業排放等方面精準管控,為大氣污染“冬防”打好基礎,持續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一、安排時間
本次百日攻堅行動從 2023年7月31日起,至11月10 日結束。
(一)自查階段(2023年7月31日-8月20 日)。各鄉鎮、各單位要對空氣質量下滑問題認真分析研判,查找出自身職責范圍內空氣質量下滑的具體原因,通過精準施策、細化分工、靠實責任,采用掛圖作戰的方式,盡快扭轉當前不利局面。要著重對職責范圍內的大氣污染點源、面源進行“地毯式”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形成問題清單,并及時落實整改。
( 二 )抽 查 整 改 階 段( 2023年8月21日- 10月20日 )。縣環委辦要通過周調度、月通報、定期組織專題、推進會等形式,全面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各項舉措,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為完成年度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打好基礎。環委辦組織成立督導組,對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工作推諉、大氣污染防控推進不力、工作成效不明顯的鄉鎮和部門進行通報。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做到真認賬、不推諉,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過。按照“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的原則,建立健全整改制度,進一步細化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層層傳導壓力,形成各相關部門協調溝通、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空氣質量不再下滑。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3 年 10月21-11月10日)。 各鄉鎮、各牽頭部門、責任單位認真梳理整改結果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于11月8日前上報縣環委辦。
二、任務目標
2023年7月31日至11月8日,城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PM10 平均濃度控制在32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 平均濃度控制在 71 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達到81.6%。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強化揚塵污染源管控工作
1.住建部門負責扎實推進各類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 工地揚塵污染管控工作。督促各工地嚴格落實落細“六個百 分百”抑塵降塵措施,加強對轄區施工場地、建筑堆料場的 集中監管,明確管控責任人員,細化具體措施,建立健全常 態化制度,把揚塵污染管控細化到施工全過程,把責任落實 到施工各工地。督促各建筑工地規范搭建施工出入口、清洗 和密閉渣土物料車輛,嚴禁道路遺灑,各建筑工地要嚴格做 好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確保施工環境干凈整潔。重點對施工 工地片區和作業路段加大清掃保潔力度,確保縣容環境質 量。同時,加強對施工場地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達標監管。
2.自然資源部門要強化未開發利用裸露用地及礦山開采揚塵管控。對尚未開工建設、但長期裸露閑置土地及道路兩側,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企業采取圍擋、無縫覆蓋、噴灑環保結 殼抑塵劑等措施,控制泥土外溢造成的揚塵污染。按照“邊開采、邊治理、邊修復”的要求持續強化礦山開采生態修復及揚塵管控。督促礦山開采企業在山體爆破、破碎、分揀、裝卸等開采過程中配備霧炮機等進行濕法作業,加大廠區及內部道路的灑水降塵頻次,運輸車輛全覆蓋并加強出入車輛沖洗,對裸土區域覆蓋防塵網,持續做好抑塵工作。
3.生態環境部門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的揚塵污染,督促相關企業做好防風抑塵措施。
4.環衛部門負責,履行好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抑塵管控 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濕法清掃及灑水噴霧措施。重點對省控監測站點周邊道路及城區主要交通干線每日噴霧降塵,根據天氣變化,科學調整灑水頻次。加大濕法清掃和機械化作業頻次,確保中心城區道路濕法清掃率達到 90%以上。
5.公安、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加大路查路檢執法力 度,加強車輛禁限行管控,嚴查嚴管各類工程車、渣土車輛 通行,嚴禁工程車輛帶泥上路。對未采取密閉、苫蓋措施的 各類散裝物料運輸車輛、渣土車輛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 處一起,杜絕車輛帶泥上路、沿途拋灑行為。
(二)強化餐飲油煙監管工作
1.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城市綜合執法部門配合,督促 城市建成區所有餐飲單位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分類落實油煙 治理措施。新建餐飲單位必須配套建設高效油煙治理設施, 并使用清潔能源。對餐飲業清潔能源使用和油煙治理設施運 行情況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有無規范達標的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凈化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按期更換過濾網、清洗積油等。嚴肅查處偷燒散煤、擅自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督促各餐飲單位嚴格落實油煙凈化措施,切實減輕油煙低空污染。
2.持續開展露天燒烤整治。由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負責, 依法取締占用城市及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的流動攤點和 半封閉、半敞開式燒烤門店,杜絕店外設灶,無高效油煙凈 化設施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直至達標排放。
(三)加強燃煤管控
工信部門牽頭,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杜絕““劣煤進城”和提前訂購非標煤等行為。加強煤炭一級集中配送中心和二級配送網點監管,嚴肅查處違規經營銷售劣質煤、非標煤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煤質抽檢頻次,對不合格煤進行規范處理處置。
(四)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
1.公安、交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以柴油貨車聚集 地、重點路段進出口和柴油貨車所屬大型企業作為重點抽查 區域和對象,開展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工作,強化柴油車環保 達標監管,并做好檢查臺賬備查。
2.公安部門加大對貨車、渣土車、農用車、老舊車等車 輛的監管力度,嚴禁以上車輛從城區主街道通行,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加快推進老舊車輛淘汰。
3.生態環境部門強化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重點加大對柴油貨車、營運車等高排放車輛排放檢驗過程的抽查力度,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測機構,依法從嚴處理。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建成區禁限行區域的監督檢查。生態環境部門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及噴碼工作,對未開展檢測、噴碼或檢測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在各類施工工地中使用。
(五)不斷加強企業污染源管控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強化對稀土公司、華鷺鋁業、中天化工、中瑞鋁業等重點涉氣企業的環境監管,及時掌握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及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從嚴查處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督促磚瓦、陶瓷等行盡快完成煙氣排放治理改造項目的實施進度,爭取早日發揮環境減排效益。
2.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由生態環境部 門負責,商務、市場監管部門配合,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企 業排查整治,以涂裝、包裝印刷、汽車維修、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突出問題 排查整治,推廣使用低VOCs 含量原輔材料,提升VOCs治理 設施效率。指導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科學安排生產時 間,在6至8月臭氧高值期間,盡量避開高溫時段(上午8點至下午6點)。加強對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專項檢查,鼓勵和指導加油站、儲油庫開展夜間加油、卸油。
(六)加強網格化污染源管控
各鄉鎮要充分發揮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管理職能,加大巡查力度,重點抓實抓細轄區內燒隨意焚秸稈和垃圾、違法使用燃煤小鍋爐、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和土炕反彈問題整治,規范引導居民群眾積極參與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切實削減生活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今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已經非常明確,當下的關鍵就是抓落實,全力以赴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責任再靠實、措施再細化,努力形成系統抓、長期抓、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以問題為導向,以標本兼治為目 標,強化管控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嚴格執紀問責。各相關部門及鄉鎮每月按時上報調度清單,縣環委辦將緊盯問題清單,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適時通報預警,全力督促問題抓實見效。
(二)加強督查檢查。細化目標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污染源的集中監管。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涉氣考核內容的督查檢查,集中解決部分重點工作長期靠后、進展緩慢等突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縣環委會各成員單位,要落實牽頭抓主責任,按照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任務,對部門承擔的工作任務,對標對表,逐項核實,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