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區廣大經營業戶:
大家好!2019年國慶節日漸臨近,為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營造整潔優美、規范有序、和諧文明的人居環境,請您做好以下幾點:
一、店外擺放方面。城區道路兩側的經營者一律店內經營,不能超出門窗或者外墻擺放商品,不能在門窗外吊掛服裝、玩具、飾品等各類經營物品。
二、占道經營方面。未經批準,不能占用城市道路。不得占道經營、占道加工、占道洗車、占道維修。流動攤點應當到農貿市場或指定的地點進行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不得沿街叫賣。
三、店外雜物方面。沿街門店店外應當保持干凈整潔,不得在店外擺(堆)放石頭、磚頭、木柴、紙箱、酒瓶、拖把、笤帚等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各類物品。
四、戶外廣告方面。門店招牌匾應規范設置,原則上"一店一牌”。多設的燈箱、廣告牌,垂直于墻體的LED廣告等各類廣告必須拆除,廣告牌破損或亮化字殘缺的,要及時維修、更換、清理。店外不能擺放落地式燈箱、廣告牌。櫥窗應當保持透明干凈,不得粘貼櫥窗廣告。
五、油煙污染方面。城區禁止露天燒烤,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做到油煙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六、噪聲污染方面。不能使用(車載)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小喇叭、音響等其它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七、垃圾處置方面。生活垃圾應當袋裝化并按照規定放入垃圾桶內,不得隨意傾倒。沿街門店等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應當及時聯系有建筑垃圾清運資質的企業進行清運,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
希望城區廣大經營業戶積極行動起來,真正做到門前衛生、綠化、秩序良好,共同度過一個整潔、有序、和諧的國慶!
臨朐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