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轄區范圍內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確保餐飲油煙達標排放,推動餐飲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對我區餐飲業油煙排放進行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稱餐飲服務業,是指城區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包括酒店、飯店、燒烤店、燒烤攤點、快餐店以及企事業單位食堂和產生油煙的其他場所。
2、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及《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安裝并使用標準的油煙凈化裝置(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等),但不得影響城市容貌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3、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但未正常使用或超過排放標準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在2023年11月10日前自行整改完畢。銀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在整改期限后對全區從事餐飲服務經營者進行抽查,對拒不整改者依法進行處罰。
4、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裝置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清潔維護保養,確保油煙排放達標。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油煙凈化裝置的安裝及維護所需經費由餐飲服務業單位自行負責。
5、餐飲服務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經營范圍和營業時間經營,不得噪音、煙塵擾民,不得使用音響或者采用其他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不得亂潑亂倒、亂扯亂掛、亂搭亂建,不得影響交通,破壞綠化,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整潔,要勸導顧客文明就餐。
6、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銀州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及《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依法查處;對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鐵嶺市銀州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