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持續推進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以降低餐飲油煙排放為總要求,全面加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問題,推進餐飲服務場所清潔能源改造,進一步削減生活面源污染。
二、治理范圍
全市區域內從事餐飲業經營的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店)、快餐店、小吃店、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食堂、大型商業設施等城市綜合體內的中央廚房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餐飲服務業發展和空間規劃管理
一是禁止在住宅樓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禁止在未經審批、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二是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餐飲服務項目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油煙污染防治設施須經環保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日常管理
一是餐飲服務單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污染物通過專用煙道排放,不得無組織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其他設施;餐飲服務單位按規范設置集氣罩、排風管道和排風機,并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認證、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產生的油煙污染物應通過集排氣系統收集,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餐飲服務單位廚房的爐灶、蒸箱、烤爐(箱)等加工設施上方應設置集氣罩,油煙與熱汽的排風管道分別設置。
二是放置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施的專用空間凈高不得低于1.5米;餐飲服務單位配套的油煙凈化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油煙凈化設施。集排氣系統和油煙凈化設施應定期維護保養,并做好清洗和更換維修記錄,建立完善的管理、清洗、維修臺賬備查。
三是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物排放口應設置永久性測試孔、采樣平臺及排污口標志。
(三)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力度。對排放不達標或者不及時清理油煙凈化裝置的要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整改不力的要停業整改,對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四)加強露天燒烤油煙污染治理。全面取締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場所的露天燒烤攤點;使用環保餐飲灶具,同時要加裝并正常使用室外油煙凈化裝置。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階段(2018年7月16日一8月l0日)。各鄉鎮所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逐路逐店,登門入戶,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摸清餐飲服務單位分布、規模、油煙凈化設施等基本情況,建立餐飲服務單位清單和動態管理數據庫。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確定需要整治的名單、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
(二)治理階段(2018年8月l0日一12月10日)。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場所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凈化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定期清理維護,油煙排放是否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等。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10日-12月25日)。各鄉鎮所對本次行動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鄉鎮所要將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攻堅工作,建立健全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和管理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
(二)加強監管,嚴格處罰。各鄉鎮所要加強對餐飲場所油煙防治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的日常巡查。對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所要把宣傳工作貫穿到專項治理行動的全過程,對專項治理行動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凝聚各方力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