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持整治露天燒烤、露天焚燒高壓態勢,提升城區空氣環境質量,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上下聯合、部門聯動,屬地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繼續鞏固已取得的成果,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堅持專項整治和常態管理相結合,早動手、早安排、早部署,嚴格管理、聯合執法、齊抓共管,為群眾營造環境整潔、空氣清新的生活環境,進一步提升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和進一步改善縣容縣貌,堅決打好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整治攻堅戰。
二、主要任務
(一)露天焚燒整治
1.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等易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氣體物質的行為。
2.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垃圾的行為。
3.露天焚燒落葉、祭紙等行為。
4.群眾舉報投訴的露天焚燒問題。
(二)露天燒烤整治
1.燒烤類餐飲業違法違規進行店外露天燒烤的行為。
2.城區主次干道兩側、城區廣場、居民居住區露天燒烤的行為。
3.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環保無油煙凈化設備經營燒烤的行為。
4.占用城區道路、廣場、綠地等公共場所和利用機動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等進行露天燒烤的行為。
5.群眾舉報投訴、反映強烈的露天燒烤問題。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圍繞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專項行動任務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一是出臺本地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整治具體計劃,完善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周密部署。二是在此前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對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重點排查易發生露天焚燒現象的區域、點位及露天燒烤固定門店和相關流動攤點分布情況、經營時間、規模現狀等。要實施全時段、全地域動態監控,并建立管理臺帳。通過排查掌握情況,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決策依據。三是加大宣傳力度,搞好宣傳教育和警示告知,營造違法必究、全民監督的整治氛圍。
(二)集中整治。在摸排底數情況的基礎上,結合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執法管理現狀,研究分析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一事一策、分類施策,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有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實施。對群眾舉報投訴、反映強烈的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行為,要做好重點梳理,依法查處,并及時向群眾反饋查處情況,對公園、小區和企業園區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行為,督促相關權屬和管護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外部協調,實現共同治理。
(三)長效管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施網格化、精細化、常態化管理。堅持注重教育引導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嚴格執法標準,規范執法行為。對固定門店和流動燒烤攤點經營戶,采取輪崗巡查、定崗固守、集中檢查、強化執法等方式,宣傳教育、規勸整改。對已集中安置點的餐飲經營行為,要督促安裝和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做到既滿足群眾需求又實現規范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城管部門的縣領導任組長,縣城管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縣城管局相關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統一調度和指揮,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根據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細化整治措施,全面依法開展整治工作。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強化街道、社區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包保責任制,對整治工作中不作為、工作開展不力的相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三)健全聯動機制。各職能部門要落實監管職責,加強督查指導,健全聯動機制,形成整治合力。
縣城管局負責全縣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整治行動統籌協調工作;負責督促全縣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整治工作開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交辦。
縣公安局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打擊阻礙、抗拒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行為,或對因清理取締露天燒烤而在國家機關和重要場所滯留、妨礙社會秩序的人員進行疏導等。
縣市場監管局嚴格證照換發工作,依法對無證照、證照不全、證照過期及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餐飲燒烤經營戶依法進行查處。